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驗出一批「梅林牌榨菜肉絲」含過量獸藥殘餘「磺胺二甲嘧啶」,呼籲市民停止食用,業界亦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受影響批次的進口罐裝「梅林牌榨菜肉絲」,淨重240克、產自內地,食用期限是2028年4月7日,經銷商為昌暉有限公司。市民如曾購買受影響批次產品,應停止食用。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中心發言人說,得悉澳門當局發出通告,指上述「梅林牌榨菜肉絲」被檢出含過量「磺胺二甲嘧啶」。中心隨即跟進事件,初步調查發現有關經銷商昌暉曾進口受影響批次產品到香港。該經銷商昌暉已按中心指示,將受影響批次產品停售及下架,並展開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該經銷商的熱線2766 0128查詢有關產品的回收事宜。
發言人又說,「磺胺二甲嘧啶」是一種磺胺類抗菌藥。按相關當局在有關樣本檢出的獸藥殘餘含量,偶爾進食不會對健康構成不良影響。長期食用或會造成人體過敏反應和泌尿系統損害。
中心已就事件知會業界,並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