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旗下的聯交所25日宣布,暫不會按原定計劃,於7月31日前就容許企業持有不同投票權進行市場諮詢,將繼續就建議與市場各持份者溝通。

 

聯交所指,已就擴大現有《上市規則》第8A章、容許企業持有不同投票權的建議進行大量準備工作,並取得顯著進展,但由於最近才實施不同投票權的上市機制,聯交所認為,應再深入考慮是否擴大相關機制範圍,並將繼續與各持份者溝通,遂決定暫時不會按原定計劃,展開公司企業持有不同投票權的市場諮詢。有消息傳出,事件或與同股不同權股份,暫時未能納入港股通買賣名單有關,需要調整諮詢方案。

聯交所在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上市制度諮詢總結中提及,收到多方回應,要求聯交所容許公司企業持有不同投票權。聯交所表示,計劃在2018年7月31日前另作市場諮詢,探討是否容許企業持有不同投票權。

 


內地滬、深交易所以「內地投資者對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公司缺乏了解」為由,禁止將香港首間「同股不同權」上市公司小米集團(01810)納入港股通可買賣股份名單,意味內地投資者將不能通過港股通機制,買進具超級投票權架構公司的股票,措施可能令香港更難吸引其他大型內地科技公司未來數月來港上市。

恒生指數有限公司(Hang Seng Indexes Co.)早前宣布稍後將小米納入恒生一系列指數的計劃,其中包括恒生指數及富時中國50指數。市場消息憧憬下,原本在上市日表現低迷的小米,13日(上周五)收報21.45元。

恒生指數所覆蓋股票佔香港主板市場總市值95%,內地投資者基本可通過港股通交易指數所有成分股,但滬深交易所上周末(14日)的決定,意味小米股票暫時不納入互聯互通。

港交所稱,互聯互通機制允許兩地交易所剔除部分成分股,自開通至今,兩地交易所未曾剔除新增指數成分證券。港交所又稱,已採取額外投資者保護措施,希望「儘快」將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納入互聯互通,而港交所、內地滬、深交易所早前已同意外國公司和合訂證券,暫時不納入股票互聯互通機制。

小米曾考慮利用中國存托憑證(CDR)在上海雙重上市,但上月擱置計劃,原因包括CDR規定尚不完善,及小米與監管機構就發行條款有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