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副主席、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透過社交網Facebook,先後於8月7至8月8日的24小時內兩度發文,他再批評香港外國記者會,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演說的做法超越底線,並要求外國記者會公開會址租約。他又回應《南華早報》及外國記者組織要求他「停止恐嚇香港外國記者會」的言論,指基本法廿三條屬清晰而絕對的「紅線」,香港享有包括言論自由的權利,但不能凌駕廿三條的責任。

梁振英以英語在社交網Facebook撰文,質疑外國記者會一直沒有應要求公開會址租約條款。(Facebook截圖)

梁振英7日在Facebook撰文指,相信政府是以特別協議,把位於下亞厘畢道二號的香港外國記者會公開會址出租,認為是時候重新檢視;又指曾委託數間專業機構向政府土地註冊處索取涉事會址的租約副本,但發現租約並無開放予公眾查閱,令一眾專業人士震驚。他認為該物業是公共財產,呼籲外國記者會公開相關文件。梁振英又稱,一旦知悉租約的完整條款和條件,其他機構如像FCC般有相同需要,可以參與競投。

有為數十多人的團體遊行至外國記者協會會址,要求取消有關演講。

反港獨團體「政中香港人」約30人,8日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外國記者協會位於下亞厘畢道的會址,要求協會撒銷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14日的演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