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鶴麟 資深電視人
建築工地電焊工某甲介紹另外兩個電焊工某乙某丙去建築工地做工,要收取介紹費,又謊稱工地大佬要收好處費,要乙丙每天各交100元給他,乙丙照做了。
在香港,某甲的行為屬於犯罪。猜猜看,這事歸誰管?——廉政公署。今年9月份,廉署就起訴了這樣一宗案件,案犯朱某共收取兩位工友交給他的介紹費、好處費共2100港元。本月份法官判決朱某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將非法所得「介紹費」歸還公司,所謂給「大佬」的每天100港元好處費則還給工友。
或問,廉政公署不是管公職人員犯罪的嗎?怎麼連建築工人拿工友一點好處費也管呢?
「廉政」,一般而言指的是廉潔政府,講政府工作人員在履行其職能時不以權謀私,辦事公正廉潔。香港廉政公署成立之初的調查對象確實就僅限於公務員,而香港市民對廉署的默認值也是如此。統計顯示,廉署成立之初,香港市民的舉報主要針對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佔比多達86%。
廉署早年的宣傳單張。
廉署早期的辦公地點,供香港市民舉報懷疑貪污案件。
但「廉政」一詞最早出現的時候,倒不是特指政府。《晏子春秋.問下四》說:「景公問晏子曰:『廉政而長久,其行何也?』」齊景公問晏子說:「廉潔正直而能保存自身長久的人,他們是如何行事的?」
《晏子春秋集釋》引王念孫的話說:「『政』與『正』同。」所以,齊景公這句話也有作「廉正而長久」的。
成立45年來,廉署宣稱其使命是「致力維護本港公平正義」,講的是全港而非僅限於政府和公職人員。只要是貪污腐敗行為,不管你是政府高官還是商界經理、普通百姓,統統都給你來個廉而正之。
爲什麽要將私營機構和私人企業納入執法範圍呢?一是因為私企也涉及公眾利益,私企的犯罪行為會間接或直接地侵犯消費者權益;二是企業貪腐必定侵蝕到社會各個領域,政府也不可能獨善其身。最近幾年,香港市民的舉報更多地是針對私營機構和企業,持續的統計顯示,這一比例已超過年度舉報總數的70%。
官民之間存在著互動關聯,什麼樣的土壤就會產生什麼樣的政府;公職人員貪腐與否,民眾其實是有責任的。比如,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腐案,其不法所得都是企業主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