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東京附近川崎市發生持刀襲擊案,一名男子手持兩把利刀,襲擊候車的學童,導致18人受傷,其中1名女童和1名男子傷重死亡,疑兇犯案後用刀插頸,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

案發於當地星期二(28日)早上7時許,多名小學生在川崎市登戶第一公園附近的巴士站等候校巴,期間一名身穿深色衣服的男子持刀走近,刺傷多人,期間有學童高叫「好驚」,疑兇則高叫要殺人。他行兇後,再用刀刺傷自己的肩膀和頸,他當場被捕,昏迷重傷送院後證實不治。

傷者包括16名女童和2名成人,其中1名女童和1名39歲男子死亡。有目擊者表示,見到一個身穿西裝的男子倒臥在血泊中。

當地傳媒報道,疑兇年約40至50歲,警方在現場發現兩把利刀,正調查行兇動機。

早上亦在神奈川縣訪問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向傷者致以慰問。

(共同社/今日日本)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星期一(27日),出席外國領事午宴後表示,曾就《逃犯條例》修例問題,向其他領事表明議題由法律問題轉變為政治性問題,認為外國政府表達意見的方式,令議題處理適得其反,建議對方應以適當方式表達意見。


1.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四月立法會審議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期間,被指取走政府女職員手機案,許智峯普通襲擊、不誠實取用電腦、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等三項控罪全部罪成,下月十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許智峯獲准保釋,他未決定是否上訴。

2.香港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處於膠著狀態,25名立法會議員邀請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就修訂《逃犯條例》進行公開電視辯論,交代修訂的理據。特首辦指,議員如希望就草案內容進行務實討論,立法會仍是最合適場所,又指知道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個月31日會加開特別會議,議員有機會討論草案及提出建議。

3.香港立法會邀請多國駐港總領事及名譽領事舉行午宴,出席者包括美國駐港總領事唐偉康、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主任卡諾、德國駐港總領事等,對於香港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他們都沒有作回應。

4.本港星期一(27日)先後發生兩宗涉及多人受傷的交通意外,香港仔大道近洛陽街有的士早上九時許,失控剷上安全島及行人路,交通燈、護欄等設施被撞到至變型倒下,造成十人受傷,其中兩人需於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一人嚴重。香港警方表示,的士司機報稱剎車系統失靈,會循司機駕駛態度、路面情況和車輛機件調查。另外,一架校巴下午三時許在灣仔撞到大廈外牆棚架,車上12名學童受傷,送院治理。

5.香港「跳馬王子」石偉雄,周日在體操世界盃克羅地亞分站成功奪得個人金牌。


泰國政府正研究對到訪的外國旅客徵收旅遊稅,預計半年後賓施,每個人不會超過100泰銖(約24港元),稅收將用於旅客的健康醫療保險及改善景點設施。

泰國觀光暨體育部常務次長Chote Trachu星期日(26日)表示,徵收旅遊稅大概要進行半年研究,主要是討論應該要徵收金額及徵收方法,盡可能對旅遊業的衝擊降到最低,定案前亦會再和旅遊業界討論。

他又表示,去年有3800萬外國旅客人次造訪泰國,若以初步規劃每名旅客徵收100泰銖,將可收到38億泰銖。


香港仔大道近洛陽街有的士失控剷上交通過路處及行人路,最少十人受傷,其中兩人需於深切治療部留醫,情況危殆。香港警方表示,的士司機報稱剎車系統失靈,會循司機駕駛態度、路面情況和車輛機件調查。

事發於星期一(27日)早9時許,一輛的士由香港仔水塘道落斜駛往香港仔隧道方向,期間失控掃毀鐵欄剷上安全島,撞斷紅綠燈,再剷上行人路,鐵欄被撞至飛脫和完全變形,多人受傷,其中一人大量流血昏迷,附近診所派出醫護人員到場為傷者急救,警方展開調查,初步懷疑的士腳掣失靈。

警方表示,涉事70歲司機並非車主,他早上自5時15分開工,有49年駕駛經驗,其中駕駛的士約39年,而失事的士車齡約4年,原定星期二(28日)驗車。


美國阿拉巴馬州通過全國最嚴苛的無差別禁止墮胎法案後,再引發婦女墮胎權的討論。而教宗方濟各近日則重提「墮胎如買兇殺人」言論,批評任何時候都不能接受墮胎。有德國官員譴責有關言論,認為「絕對不能接受」。

方濟各當地星期六(25日)出席一個梵蒂岡的反墮胎會議時聲稱,反墮胎不是宗教問題,而是人權問題,形容墮胎等同聘用殺手解決問題。他又嚴厲指責產前檢測以決定是否墮胎的做法,他認為,即便注定在出生時或之後死亡的嬰兒,也應該在子宮內接受治療,醫生亦應協助孕婦生產,

他指,照顧這些身患重病的孩子,可以幫助父母親緩解悲傷,不要把它當作是種損失,而是在道路上往向前邁進。他呼籲醫生和牧師,幫助這些婦女可以支撐到預產期而非墮胎。

中美洲國家存在少女早孕問題,天主教會曾被批評拒絕在校內進行性教育,或灌輸不正確性觀念。墮胎一直被教徒視作罪行,教宗方濟各過去一直對墮胎持強硬立場,去年已曾以「買兇殺人」形容墮胎,亦曾引起德國官員及當地醫學界的強烈反彈。

(DW/紐約時報)


香港飛躍成國際大都會,與昔日的輝煌工業發展密不可分,既是全球重要製造業中心,也一度帶動內地經濟騰飛及人才發展。在經濟轉型下,香港工業仍繼續以優良品質及創新發展路向,為粵港澳大灣區開拓新機遇。 與香港工業總會合作的大型紀錄片《香港工業正能量》,攝製隊的足跡踏遍多個城市,訪問了六十多間港資企業,以探討香港百年工業蛻變,到底會為大灣區發展帶來甚麼新啟示?

監製:莊源豐

第六十三集:香港設計委員會(一)

鳴謝:香港設計委員會

 


加強解說釋除疑慮 冀立法會理性處理
獲評全球最開放經濟 展示國際對香港信心

香港政務司司長 張建宗

 

繼上兩星期我在網誌重點解說政府提出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後,政府團隊全面加強向社會解說《條例草案》在打擊逃犯的目的和條文的內容,並強調:

「八不移交」:即(1)不符合「雙重犯罪」不移交﹔(2)政治罪行不移交﹔(3)因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而被檢控不移交﹔(4)缺席情況下被定罪不移交﹔(5)一罪不能兩審﹔(6)不能增加移交命令以外的控罪,否則不移交﹔(7)不能移交至第三方﹔(8)死刑不移交。

「九罪剔除」:即個案方式移交不處理九項罪類,涉及(1)破產法或破產清盤法﹔(2)公司法﹔(3)證券及期貨交易﹔(4)知識產權﹔(5)環境污染﹔(6)貨物進出口或國際性資金移轉﹔(7)非法使用電腦﹔(8)課稅或關稅﹔(9)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

涉及的罪行定於刑罰在三年監禁以上,並在香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

全面的人權和程序保障,包括:(1)法律代表﹔(2) 法律援助﹔(3)人身保護令(可上訴至終審法院)﹔(4)酷刑聲請(可上訴至終審法院)﹔(5)向法庭申請釋放的權利﹔(6)上訴(可上訴至終審法院)﹔(7) 司法覆核(可上訴至終審法院)。

政府亦可因應個別個案移交安排的需要,要求請求方作出額外保證,例如律師代表、家屬探望、醫護照顧等。

所有移交要求會受到行政機關及法庭嚴格雙重把關。

修例建議絶不會影響現行簽訂的長期協定的安排。

我們務求能澄清公眾誤解,增加了解、釋除疑慮及消除不必要的恐懼。

上星期我與外國商會講解《條例草案》,進行了深入及坦誠交流,部分與會者在了解實情後,明確表示認同和支持修例的決定,認為能彰顯法治。特區政府會繼續與不同界別的團體磋商,全力破解疑惑。

另一方面,我們感到非常遺憾,自從立法會內務委員在4月12日決定成立法案委員會以來,至今已經幾個星期仍未能選出主席,這是令人費解,前所未見的。政府一直積極配合法案委員會運作,每次會議都有官員準備出席會議,期望在委員會上與議員交流互動,但委員會的過去會議中,出現史無前例的混亂情況,甚至出現嚴重的爭執和衝突場面,有議員因此受傷(事件簿見附件)。

鑒於委員會已經無法正常運作,立法會面對前所未見的嚴重困局,經審慎考慮後,政府實在迫不得已才作出艱難決定,提出將《條例草案》在6月12日的立法會大會會議上恢復二讀辯論。政府並非刻意繞過法案委員會,而是迫於無奈下的選擇。

事實上,政府一直希望法案委員會履行憲制責任,就行政機關提出的《條例草案》進行審議。但由於現在法案委員會的運作陷於僵局,政府一直沒有機會在法案委員會向議員解釋《條例草案》內容,因此政府不得不提出恢復《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打破僵局。我期望議員能夠理性務實展開討論。

正如我在較早前指出,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也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基石。香港自回歸以來,成功落實「一國兩制」,法治和司法獨立獲《基本法》全面保障。香港的司法獨立在亞洲排名第一,全球排名第八。法治能夠有效維持社會秩序及促進經濟社會發展。

香港特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參加審判,他們的加入彰顯了香港的司法高度獨立。曾於2012至2018年出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的岑耀信勳爵(Jonathan Sumption),剛獲行政長官委任為香港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岑耀信勳爵獲任命後,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增至15人,包括來自英國、澳洲及加拿大的傑出法官。

另一重要發展是,英國智庫列格坦研究所(Legatum Institute)於上周公布2019全球經濟開放指數,香港名列前茅,被評選為全球最開放的經濟體的首位,而第二及第三位是新加坡和荷蘭,英國和美國則分別排於第七及第九位。指數統計全球157個經濟體,按經濟的開放程度排名。

顯而易見,國際司法界和國際投資者均對香港的司法和經濟制度充滿信心。多年來,香港獲取佳績是由於香港對維護自由市場原則的堅持,亦展示香港在司法獨立和法治方面的成功。要維持香港的優勢,我們必須持續努力,確保香港繁榮穩定、城市安全和法治完善。

 

附件:事件簿

2月15日:政府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
4月3日: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作首讀及二讀,立法會其後交付內務委員會處理﹔
4月12日:內務委員會於將《條例草案》交付法案委員會進行詳細審議﹔
4月17日及30日:法案委員會舉行首兩次共4小時的會議,由涂謹申議員主持法案委員會,均未能選出主席﹔
5月4日:內務委員會的4小時特別會議上,同意向法案委員會提供以下指引:「由該法案委員會委員石禮謙議員決定該法案委員會會議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並在會議上按照《內務守則》附錄IV 第4 至12 段的選舉程序負責主持該法案委員會主席選舉,直至選出主席為止。」﹔
5月6日:政府接獲立法會秘書處的通知,原定於同日舉行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將改期至5月11日上午9時至下午1時舉行。涂謹申議員於同日(5月6日)召開並主持了一個指稱為「法案委員會」的會議,並在該會議上獲選成為主席﹔
5月11日:石禮謙議員按內務委員會指引舉行會議。涂謹申議員則在同一地點並較石議員指示的會議時間早30 分鐘召開另一會議。當石議員嘗試主持會議時,出現嚴重的爭執和衝突場面,有多位立法會議員受傷。石議員未能主持法案委員會的主席選舉﹔
5月11日:政府接獲立法會秘書處的通知,下一次的法案委員會會議將於5月14日上午8時30分至10時15分舉行。涂議員當天在同一地點並較相關會議時間早15分鐘召開另一會議。當石議員於約8時30分開始主持會議時,再次出現爭執和衝突場面。法案委員會再次未能在會議中選出主席﹔
5月14日:石議員致函內務委員會主席,匯報最新發展,並就未來路向尋求意見﹔
5月16日:八名議員(兩邊不同意見的代表各有四人)於進行會面以解決僵局,但雙方仍然存在嚴重分歧﹔
5月17日:內務委員會於討論石議員尋求意見的請求。議員在內務委員會2個小時的會議上提出非常不同和相反的意見,並未能就未來路向作出決定。內務委員會主席邀請委員就未來路向於5月21日下午5時前提交書面建議﹔
5月24日: 內務委員會討論《條例草案》審議工作的未來路向。


旺角騷亂案中棄保的黃台仰及李東昇在德國獲難民庇護,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示,星期五(24日)緊急約見德國駐香港代理總領事,提出嚴正交涉。

公署表示,負責人對德方表達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督促對方恪守國際法,切實尊重香港的法治和司法獨立,不得縱容和包庇犯罪分子,不得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亦就事件召見德國駐港署理總領事, 表達反對及遺憾。她批評,德方做法是衝著香港司法獨立,令人感覺香港法庭不能有公平審訊,因此她需要向對方指出,不能令香港的司法獨立受動搖。

香港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說,透過國際刑警與德國警方跟進,已向對方查詢,正等候回覆。

盧偉聰指,暫時不清楚德國發出難民資格的原因,但如有港人在其他國家取得難民資格,而有關國家過去無跟本港警方聯絡或取得資料,所作的決定可能有缺失及欠全面。


程鶴麟  資深電視人

 

在香港,把不足16歲的兒童少年獨自一人留在家裡是犯法的。

按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的規定,當一個人超過16歲,就對不到16歲的家人負有某種法律「責任」。該項法例說:「任何超過16歲而對不足該年歲的任何兒童或少年人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如故意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該兒童或少年人,或導致、促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襲擊、虐待、忽略、拋棄或遺棄,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兒童或少年人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損害(包括視力、聽覺的損害或喪失,肢體、身體器官的傷損殘缺,或精神錯亂),即屬犯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觸犯這條法律的,就是「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情節嚴重的可被判處最高10年徒刑。

本周二,一位42歲姓馬的女人就因為「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而被警方帶走調查。

當天早晨8點左右,荃灣一名年約12歲的男童從自家4樓住所的窗戶失足墮下,右小腿骨折,腰間肋骨骨裂,被路人發現報警,消防到場將男童救出,由救護車送醫院搶救。

 

12歲男童收衫時墮樓命危,其母親涉疏忽照顧兒童被拘捕。(電視畫面截圖)

 

被警方帶走調查的馬女士,正是這名男童的母親。

男童與父母及年約7歲的弟弟一家4口同住在出事的那座陳舊的唐樓裡,窗戶沒有窗花。事發時,男童老爸上班去了,老媽送小兒子去上學,男童是獨自一人在家。據媒體報道,當時,男童站在窗邊探身去收晾曬著的運動服,準備穿著運動服去上學,不料發生了這種事。

雖然法律規定嚴格,但香港這種事還是時有所聞。原因很多,其一就是十幾歲的孩子其實已經很大了,家人常常會忘記他們的「兒童」身份。

 

疑因家人疏忽導致兒童墮樓的案件時有所聞,一名4歲男童今年四月初,在銅鑼灣登龍街49號大廈4樓墮下受傷。(網上圖片)

 

2017年2月,一名母親帶著她15歲的女兒於麵店吃早餐,之後母親留下女兒獨自離去。到中午,麵店職員見女孩還在店裡待著,俯伏在餐桌上,於是報警。警員接報後把少女送院檢驗,並以涉嫌虐兒將其母親拘捕。

15歲了啊!按照香港勞工法律,年滿15歲即可從事全職工作,年滿13歲可做兼職工作,可是不到16歲卻不能「獨留在家」或者「被遺棄」在麵店?

這很像香港的「18禁」法律,未滿18歲的人士不能接觸三級讀物/影視作品。可是,香港法定最低結婚年齡僅為16歲。可以結婚,但不能看成人電影?

香港的法律由不同的職能部門起草,所以有些法律相當割裂,互相抵觸。

所以,這些年來,香港社會出現了一種聲音,認為應該降低「兒童」的法定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