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台灣殺人案促使香港特區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星期二(16日)指,《逃犯條例》修訂倘不設追溯期,相信大眾不能接受;又指修例除為處理台灣殺人案,同時是為彰顯公義,必須盡快審議。不過,林鄭月娥亦稱,即使未能趕及完成修例處理台灣殺人案,仍會繼續修例工作。
因應香港東九龍區內高利貸及非法收債活動有增加趨勢,警方東九龍總區本月七日至十二日進行代號「火流星」行動,並鎖定一個由黑幫操縱的放貸集團,該集團涉利用空殼公司提供非法借貸,又同時涉利用他人銀行戶口進行「洗黑錢」活動,警方拘捕13名男子,年齡介乎15至48歲,當中4人為18歲以下的青少年。
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校長薛鳳鳴,去年被揭發涉嫌在澳洲遊學團活動中挪用公款,用教師私人戶口處理團費。香港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星期五(12日)表示,已收到校方指沒證據涉挪用公款的報告,事件亦已由執法機構調查。
香港警方三月起為八部警車安裝新一代「自動車牌識別系統」,協助識別出被停牌的車主、被盜的車輛等問題車輛,並於過去三星期讀取逾十萬輛汽車資料,發出215張定額告票,成功拘捕15名司機,相信比以往設於路邊的識別系統,能大幅提高識別效率。
警方指八套系統成本共約140萬港元,計劃於2020年在17部新警車加裝系統,有機會裝上俗稱「隱形戰車」的無標識警車。
在香港,挑戰實施逾四十多年的丁屋政策遭司法覆核案,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原告部分勝訴。香港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星期二(9日)指,會仔細研究判詞,決定是否上訴。
香港全體法律界選委發表聯署聲明,促請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星期一(8日)回應,稱相信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聽到相關意見,作出適當考慮。
對於法律界選委認為,政府明顯有其他合適方法處理台灣殺人案,鄭若驊指,從法治角度需要有制度處理,而非每宗案件立例處理。
香港警察反黑組人員星期日(7日)早上,巡經尖沙咀山林道時遇上近二十人聚集,消息指大批軍裝警員到場增援,而網上流傳的片段可見警員手指盾牌戒備,雙方劍拔弩張,有人向警員多次爆粗,並懷疑發生推撞,無人受傷。
警方當晚採取大規模反罪惡行動,以「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及「在公眾地方打鬥」罪名拘捕 18人。香港警方重申絕不容許任何挑戰警方及公然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香港立法會星期三(3日)首讀《逃犯(修訂)條例草案》,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質詢時重申,今次修例是為避免有人利用法例漏洞鑽空子。
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同日澄清,移交逃犯的申請必須經過律政司、行政長官及法庭三重關卡,即使要求引渡一方提交的證據或文件,當事人亦可向法庭提出抗辯,並非行政長官一人「話事」。
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星期二(2日)表示,《逃犯條例》修訂後,一定具追溯力。
在香港,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就條訂《逃犯條例》申請司法覆核許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星期二(2日)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故不會就案件作任何評論。被問到當局是否傾向就修訂設追溯期,林鄭月娥未有正面回應。
對於有商界要求當局進一步剔除條例所涵蓋的罪行,林鄭月娥表示,政府在每件工作上,都願意聆聽各界意見,尋求最大共識,指如意見跟政府大原則無衝突、能令事件更順利進行,政府一般會從善如流,但不等於政府要接納每一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