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採購樽裝飲用水風波,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公布就事件進行的紀律調查結果,經行政署諮詢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意見後,政府決定撤回向前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的決定,並已通知對方。
政府今日(20日)公布「檢討政府採購機制專責小組」報告和紀律調查結果。政府指,未發現時任物流署長陳嘉信有疏忽,但基於事件嚴重影響政府聲譽,又認為他出任署長期間在提升下屬工作表現有不足之處,其作為部門首長應承擔責任,決定撤回向陳嘉信頒授銀紫荊星章。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解釋,撤回授勳並非懲罰,只是「撤回獎勵」。
楊何蓓茵又說發現事件中,有3名物流署人員的表現未達到與本身職級及經驗相稱的水平,缺乏應有警覺性和判斷力,以致未能識別明顯不妥之處,亦未能把握時機作出跟進及向上級匯報,令部門錯過及早識破虛假文書及盡早採取適當行動的時機。她說現階段表面證據顯示三人當中的兩人,包括一名首長級人員,涉嫌未能及時識別明顯不妥之處所揭示的重要性並上報,政府會展開正式紀律研訊,並按裁決作出懲處,而兩人在工作能力上的欠缺,亦會反映在考績報告內。政府會向未達頂薪點人員停止發放增薪點。
另一人雖然有履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但政府會在考績報告內反映他的警覺性、判斷力及分析力不足,會停止發放增薪點,並發出書面告誡。
楊何蓓茵又說,處事人員在事件上,未有向上呈報不妥之處,調查組無發現前任物流署署長有疏忽地方,但有關物流署人員的在事件中的表現,未達與他們職級及經驗相稱水平,反映有關不足之處在署內有普遍性。
專責小組報告又顯示,部門採購工作有改善空間,需要提升應有的觸覺以避免政府受損,處理採購應更積極及謹慎。財庫局局長已去信前任物流署署長,指出事件引起高度關注,對政府聲譽造成嚴重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