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署好媽媽

香港發展局局長 黃偉綸

今天(5月9日)是母親節,首先祝各位母親節快樂!今年母親節與往年一樣,大家都要在疫情下渡過,希望大家保重身體,繼續做好防疫。今次,我特別邀請建築署一位在職媽咪,談談她平日的工作,也分享在疫情下照顧一對龍鳯胎的忙碌生活。

建築署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劉佩玲,主要的工作是把創新科技和新的建築技術引進工程項目。
劉佩玲身旁的冷凝設施採用了建築信息模擬(BIM)技術及「機電裝備合成法」(MiMEP)建造。

引入創新科技及新建築技術

劉佩玲1997年加入政府,擔任見習屋宇裝備工程師,現於建築署當高級屋宇裝備工程師,其中主要的工作,是把創新科技和新的建築技術引進工程項目,例如她參與興建的西九龍政府合署,就採用了多項創新的建築方法,包括以建築信息模擬(BIM)技術,讓建造團隊在虛擬環境中進行設計和建造工作,提升工程效率;應用「機電裝備合成法」(MiMEP),以空調設備為例,把冷凝設施分為多個模塊,先在工廠預製,然後運往工地接駁,既提升生產力和工地安全,亦大大縮短在工地安裝的時間,由三個月減至一個半月。

香港建築署在西九龍政府合署採用多項可持續發展的建築技術,包括圖中的薄膜太陽能發電系統,即使在陰天的情況下也能發電,為大廈提供清潔能源。

應用可持續發展及智能建築設計

另外,劉佩玲說,西九龍政府合署項目亦採用了多項可持續發展的建築技術,例如安裝太陽光照明裝置,以及特別設計的薄膜太陽能發電系統,即使在陰天的情況下也能發電,為大廈提供清潔能源,顯示建築署在採用環保及智能建築設計方面的決心。

劉佩玲(右五)印象最深刻的工作,是去年參與檢疫營舍的設計和施工。
竹篙灣第三期檢疫營舍去年年底竣工。

 

短時間內完成多個檢疫營舍

在政府工作廿多年,劉佩玲印象最深刻的,可算是去年參與檢疫設施的設計與施工。她說,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建築署要在短時間內興建多個臨時檢疫營舍,當中最大的挑戰是施工期短,要與時間競賽。她與同事、其他部門同事、顧問、承建商等並肩作戰,一起工作至深夜,下班後,亦繼續與團隊溝通,解決各項問題,監測工程進度。她說,工程期間雖然辛苦,但感受到不論哪個崗位,大家上下一心,有着共同為香港抗疫的精神,非常可貴,故很榮幸能參與這個項目。

龍鳳胎媽媽不易做

劉佩玲除了是一位能幹的工程師,也是一對龍鳳胎的母親。她笑言,想起懷孕初期知道是龍鳳胎時,既驚又喜,其後這對寶貝較預產期早了六星期出生,令她又擔心起來,「當時只希望他們能健康成長!」如今二人已長得比媽媽高。

 

劉佩玲有一對龍鳳胎。姐姐喜歡大自然和動物,弟弟喜歡機械的事物。
劉佩玲的一對龍鳳胎,姐姐喜歡大自然和動物,弟弟喜歡機械的事物。
劉佩玲的一對龍鳳胎,姐姐喜歡大自然和動物,弟弟喜歡機械的事物。

 

在疫情下,她一對已步入初中階段的龍鳳胎亦要在家中上網學習。當他們遇到功課難題時,下班回家的劉佩玲要立即化身「老師」,她笑稱就像打兩份工,可謂忙過不停。由於工作時間一向較長,劉佩玲也擔心會否忽略孩子的需要,因此以往每逢假期,她都選擇與家人到外地旅遊,希望24小時與孩子相處。現在因應疫情不能外遊,所以會多到郊外踏單車、遠足等。

子女按喜好選擇活動和學校

劉佩玲説,由於兩姐弟性格截然不同,一個喜歡機械的事物,另一個喜愛大自然和動物,為了讓他們快樂成長,揀選課外活動和學校時,也讓他們按自己的喜好選擇。對子女的期望,她自言不是「催谷型」,最重要是他們健康成長,充滿正能量,能夠迎難而上,做正直的人及回饋社會。

由於平日工作繁忙,劉佩玲以往每逢假期,都選擇與家人到外地旅遊,希望24小時與孩子相處。
由於平日工作繁忙,劉佩玲以往每逢假期,都選擇與家人到外地旅遊,希望24小時與孩子相處。
因應疫情,劉佩玲和家人會多到郊外踏單車、遠足等。由於子女在家上網學習,她放工後更要化身「老師」。
因應疫情,劉佩玲和家人會多到郊外踏單車、遠足等。由於子女在家上網學習,她放工後更要化身「老師」。
劉佩玲希望子女充滿正能量,能夠迎難而上,做正直的人及回饋社會。

 

分享過劉佩玲的故事,我希望市民更加了解部門同事的工作。為應對抗疫工作的需要,政府要在短時間內增建檢疫營舍,發展局工務部門,如劉佩玲和許多同事,付出了時間和精神,同時亦要扛起照顧家庭的責任,我希望藉着母親節,向各位表達謝意和關懷。


投入新資源 開拓新市場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許正宇

 

 

在今年的預算案中,香港財政司司長公布了四大金融業市場資助計劃,分別涵蓋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全名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全名Open-ended fund company)及保險相連證券(ILS,全名Insurance-linked securities)。我們這次投入相當多資源,總預算超過5.7億港元,涉及資本市場的不同範疇,讓香港更好地把握全球及內地市場的新趨勢,推動金融業進一步發展。各監管機構將陸續公布計劃詳情,我希望就此闡述四項資助計劃的政策思路和目標。

1. 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

以綠色經濟推動疫後復蘇已經成為全球焦點,綠色投融資活動更趨活躍。全球綠色債券市場的發行金額在2020年再次創下新高至約2,900億美元,過去5年年均複合增長率達38%。佔比最高的市場為歐洲、其次為亞太區及北美(Sustainable Debt Global State of the Market 2020, Climate Bonds Initiative)。我們國家已經訂下「30、60」的明確減排目標,即在2030年將碳排放總量封頂,並在2060年達至碳中和(carbon neutral)。按國家氣候戰略中心測算,到2060年國家新增氣候領域投資需求將達約139萬億元人民幣,年均資金需求及缺口在3.5萬億元及1.6萬億元人民幣以上,需要通過綠色金融市場的持續發展來滿足及填補。香港方面,行政長官亦已訂下在2050年前達至碳中和的目標,故此政府計劃於未來五年因應市場情況,發行合共約1,755億港元等值的綠色債券,為更多綠色項目進行融資,以改善環境和推動低碳經濟發展。

 

 

為了鞏固香港作為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的地位,迎接國際、國家及本地市場的機遇,我們有必要繼續吸引更多海內外機構來港進行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及認證,提升市場深度和廣度。因此,預算案提出整合先前推出的兩項計劃「債券資助先導計劃」和「綠色債券資助計劃」,成為「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資助計劃」,並除綠色債券外新加入綠色貸款元素,在未來三年資助合資格債券發行人和借款人的發債支出及外部評審服務。首次在香港發行綠色和可持續債券的發行人,如發行金額達15億港元或以上,合資格申請可獲上限為250萬港元的資助。外部評審費用方面,綠色和可持續債券發行人及貸款借款人,如使用認可外部評審機構的評審服務及發行金額達兩億港元或以上,合資格申請則可獲上限為80萬港元的資助。

2. 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資助計劃

大家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這產品應該不感陌生。香港首個REIT於2005年上市,目前已有10個REIT於香港市場上供投資者選擇,總市值約2,440億港元。去年以來這個市場迎來了不少新發展,在產品方面,有首個投資於亞太區內30隻不同REIT的交易所買賣基金(ETF)上市,最近亦有以往未見的倉儲物流資產在港以REIT形式招股及準備上市。監管方面,證監會於去年12月修訂了《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為REIT在進行投資時提供更大靈活性,例如將借款限額由資產總值的45%提高至50%。此外,積金局亦已於去年5月擴大強積金投資在REIT的比例及市場數目,投資於香港、英國、美國及澳洲上市的REIT總額不再受限於強積金基金資產10%的上限。目前已有超過230個強積金成分基金投資於REIT,涉及資產約40億港元。

香港REIT的最大特色是須把基金絕大部分收入(即不少於其除稅後淨收入90%)分派,為持有人提供較穩定的投資回報。另一方面,發展REIT將有助香港把握內地商業房地產乃至「新經濟」(如創科或物流項目)資產證券化的嶄新機遇。因此,預算案宣布將資助未來三年得到香港證監會認可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合資格REIT,涉及因REIT上市而須支付予本地專業服務提供者(例如律師、核數師及物業估值師等)的合資格費用七成,上限為每個基金 800萬港元。

3.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資助計劃

開放式基金型公司(OFC)制度在2018年7月設立,與一般公司有所不同,OFC可靈活發行和註銷股份,供投資者認購和贖回基金。可用OFC形式成立的基金類型繁多(如股票基金、債券基金、跟蹤指數交易所買賣基金、家族辦公室、對沖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等)。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13間OFC在港成立。

為豐富本港基金市場的多樣性,預算案宣布推出計劃,資助未來三年於香港設立或遷册來港的OFC。資助就設立或遷移OFC而須支付予本地專業服務提供者(例如律師、會計師及基金行政管理人等)的合資格費用七成,上限為每間OFC 100萬港元。

4. 保險相連證券(ILS)資助先導計劃

《十四五規劃綱要》確立了香港金融市場在國家整體發展中的定位,其中一個重點是提升我們作為風險管理中心的功能。就此,我們已經在今年3月實施新的規管制度,允許在港成立專為發行保險相連證券(ILS)的特定目的公司。ILS是一種風險管理工具,讓保險或再保險公司將其承保的風險(如地震或其他天災)通過證券化集資轉移至資本市場,而巨災債券則為一種較常見的ILS。ILS一方面可以提升保險業的承保能力,降低保障成本;另一方面亦為機構投資者帶來與經濟週期不關連的另類投資產品,以達分散風險之效。隨着氣候變化和日益都市化令巨災事件愈趨頻繁,全球ILS的發行持續增長,總額由2016年的71億美元(38次發行)增至2020年的164億美元(80次發行),目前主要發行地區為百慕達(發行次數佔比82.5%)、新加坡(7.5%)及開曼群島(5%)等。

 

 

配合全球通過金融手段應對氣候變化的新機遇,作為支持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措施之一,中央政府已於2019年11月公布支持內地保險公司在香港發行巨災債券。為協助香港市場把握ILS帶來的商機,預算案宣布推出先導計劃,資助未來兩年在港發行ILS的保險企業或機構的前期費用(如付予法律顧問、風險建模師及核數師等的費用),視乎證券的年期,每次發行的資助上限為1,200萬港元或600萬港元。合資格ILS的發行額須不少於2.5億港元(或等值外幣),發行商須聘用香港服務供應商,有關開支不得少於所有前期費用的20%。


私募發展 再下一城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許正宇

 

 

香港立法會剛在周三通過《2021年稅務(修訂)(附帶權益的稅務寬減)條例草案》,標誌香港在發展成為私募基金樞紐的進程中再下一城。如早前闡述,政府在這方面有「三步曲」策略,第一步是去年八月引入的有限合夥基金制度,在短短八個月內已吸引超過二百個基金註冊,足證香港金融基因和新制度的吸引力。這次通過的《條例草案》為第二步,將為合資格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carried interest),即與投資表現掛鈎的積效分成,提供利得稅及薪俸稅寬免。我們亦已計劃了第三步,考慮推出制度及措施,吸引更多已在海外成立的基金「搬遷」到香港落戶。

龐大市場機遇

按一份近期行業研究報告統計,亞洲私募及創投基金已募集但未投放的資本(行業內稱為Dry Powder)創下新高,達4,700億美元,佔全球25%並超過了歐洲的份額(19%)。同時,最近一隻專注於亞太區投資的私募基金完成了達150億美元的融資,創下了同類型基金的新紀錄。種種數據預示,亞洲私募及創投基金的投融資活動將會愈趨活躍。要吸引有限合夥人投放資本,基金管理人需要持續拓展業務,尋找合適的投資機會,亦需要落實註冊及營運新基金的「大本營」。以資產管理規模計算,香港目前已經是亞洲區內第二大私募基金市場(管理1,730億美元),僅次於內地。這次通過的條例為合資格私募基金所分發的附帶權益提供稅務寬免,提升香港作為私募基金註冊及營運基地的吸引力,讓我們可以捕捉亞洲私募及創投基金龐大的市場機遇。

帶來「槓桿效應」

私募及創投基金在香港的蓬勃發展更可以帶來一連串的「槓桿效應」,既推動金融市場發展,亦創造經濟及社會效益。

壯大金融業上游產業鏈 : 眾所周知香港的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活躍,過去12年中有7年排名全球第一,去年融資達4,001億港元,排名全球第二,金額比2019年上升27%。事實上,能夠進行IPO的公司大多已經進入業務較成熟的階段,有市場能夠理解的商業模式,屬金融產業鏈下游的部分。而投資於初創企業的私募及創投基金則屬於上游,在企業發展初期引入資本、人才和專業知識,協助它們成長至可獨立上市或售予其他投資者。進一步拓展私募及創投基金市場有助香港全面發展整條金融產業價值鏈,同時培育更多未來IPO生力軍。

帶動專業服務發展 : 更多私募基金落戶香港,除了為基金業(如資產管理、投資及諮詢服務)創造商機外,亦會帶動對相關專業服務(如法律顧問、稅務顧問、財務顧問、審計、公司秘書和註冊服務等)的需求。為確保合資格基金管理公司在港進行實質活動以符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最新國際稅務標準,我們將要求每家合資格基金管理公司須在相關課稅年度內(可自2020年4月1日起),在香港僱用稅務局局長認為足夠數目的全職合資格僱員(最少2名),並在香港承付稅務局局長認為足夠的營運開支(最少200萬港元)。

推動創科及新興產業 : 早在疫情發生前,亞洲私募基金就已經大力投資於互聯網及科技行業,相關交易金額連續五年在各行業中錄得最高增長。實體及面對面的經濟活動因疫情受阻,但同時為線上平台及業務帶來了龐大增長空間,吸引私募基金投放更多資本。按一份最近的行業研究報告指出,最受基金管理人青睞的業務包括電子商務、網上學習、數碼醫療、訂票及預約服務、網上娛樂、電子支付和金融科技等。吸引更多專注於互聯網及科技產業投資的私募基金落戶香港,將可推動我們的創科及新興產業發展,同時為本地初創企業帶來更多的潛在投資者,引入資金壯大業務。

總結:香港資產及財富管理業增長新引擎

香港的資產及財富管理業一向是個「聚寶盤」,管理資產規模達29萬億港元,約我們GDP的10倍。以「三步曲」策略強化香港的整體配套,將進一步擴大我們已有接近600家公司的私募基金生態圈,為資產及財富管理業注入增長新動力,同時讓香港更好地發揮在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下國際資產管理中心的功能定位,通過私募資本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及發展。


莫將種族標籤為病毒源頭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朱敏健

自新冠肺炎疫情開始以來,在港少數族裔社群已多次成為評論甚至排斥的對象,這些針對他們的抨擊,絕大部份都是出於偏見或受到誤導。就我所接觸的居港少數族裔人士所見,他們一直與華人社群共同抗疫,遵守防疫措施。

新變種病毒流入本港,全城關注。當中涉及感染個案來自疫情較重的南亞和東南亞地區,這又再度勾起我的憂慮,擔心有關報道會引發另一輪針對相關種族群體的惡意言論。

當然,傳媒報道疫情和確診個案時,提及感染人士的種族、年齡、職業、居住地區、行蹤等實屬正常,但亦必須客觀謹慎,避免以偏概全。在當下疫情仍然未能遏止的情況下,我們勢必將不停反覆面對相同情況,因此報道疫情時必須顧及可能造成的影響。

慶幸的是目前不少媒體皆以理性謹慎的手法處理這些報道,但仍有個別報道以頭版標題形式把感染人士的種族,聯繫上一些有違抗疫原則的行為和社區傳播危機。鑑於之前類似報道手法帶來整個群體遭受攻擊和歧視,因此我們期望有更多負責任的媒體,以審慎態度報道這類個案。其中一個值得參考的例子是以「來自某疫區/國家」的到港或在港人士去形容同類確診者,而非直述其種族,這做法可有效把「高危」的重點正確地放置在地區上,而非族群,對避免標籤某種族人士,尤其是本地少數族裔社群,相信會有一定效用。

為求報道全面,有時候或需披露感染人士的種族及原居地,這一點完全可以理解。然而,我們須考慮有關資訊是否與報道相關,以及包含有關資訊與否對報道完整性有何影響。更重要的是,媒體必須在有關資訊與報道的關連,以及可能對所牽涉群體及整體社會的影響之間,權衡兩者輕重。若在標題指明某族裔人士危害公眾健康,必定會引起公眾對該族裔的敵視,無論是有意或無意。這並不表示在報道中提及有關資訊不可接受,重點是撰稿時必須謹慎、理性和負責任,不應純為吸引讀者而忽略文章對社會的影響。

在目前疫情持續不滅下,人心虛怯。當不少人傾向尋找代罪羔羊時,傳媒的責任便更為重要。過往我們看到出現疫情爆發後,若干群體隨即遭到責難,引發公開歧視的行為。例如,外籍家庭傭工遭解僱、少數族裔建築工人被禁止進入建築工地,南亞裔外賣速遞員被拒送餐等。再加上一撮人在社交媒體煽風點火,不難激起對少數族裔人士的仇恨言論。

大部分歧視思想和行為,均源自固有的偏見和定型觀念,錯誤資訊、缺乏接觸和認識不足等都是偏見的源頭。偏頗的單一事件或新聞若反覆出現,最終會使人確信偏見便是「事實」,令整個群組或群體無故受牽連。這些以偏概全及定型觀念不只傷害目標群組,還會波及整個社會,歐美地區的種族緊張關係便足以證明這一點。社交媒體的廣泛使用為一批煽動仇恨者提供機會以匿名身份散播仇恨,正因為此,傳統媒體更須以正確手法報道,保持不偏不倚。

我們需要各方支持協力抗疫,火上加油之舉只有百害而無一利,無助控制疫情。相信大家都明白,病毒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無論你是哪一個國家、有甚麼信仰,說哪一種語言,或是甚麼膚色,同樣可能受到感染。

我促請所有傳媒從業員,報道疫情提及種族時小心謹慎。文字擁有強大力量;而力量強大,亦即使用者責任重大。請善用文字的力量。


行使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權利時須遵從的法律原則

香港律政司司長 鄭若驊

 

香港《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保障被視為基本權利的言論自由、和平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同時,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下,這些權利並不是絕對的,而是可以受到限制,這對於尊重他人的權利和維護公共秩序是不可或缺。

過去曾經發生有示威者非法佔領政府處所的情況,阻礙政府運作。這於不久前在2019年6月和7月的示威中也出現過。初時的和平示威幾度急轉直下演變成暴力衝突,期間亦有示威者作出違法行為。政府為確保訪客或職員的安全以及辦公室的正常運作,有必要對獲批准在政府場地舉行的公眾集會和遊行活動採取管制措施。

其中一項管制措施要求在政府總部東翼前地進行的公眾活動事前必須申請許可。就這項措施的合憲性而提出的法律訴訟(張德榮 訴 行政署署長 [2020] HKCA 124)已經完結,上訴法庭在判決中維持了這套許可機制的合憲性,並裁定做法沒有侵犯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基本權利。

上訴法庭在裁決中闡明了一些重要的法律原則,對行使自由的權利時釐定了適當的限制,可歸納為以下四點:

(一)政府對其產業擁有專有權:政府作為產業的擁有者,有權管理場地並採取措施,確保場地的運用符合正確的目的和功能。政府有責任採取預防措施,防止有人妨礙場地的正常運作。法庭亦指出,形容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為「公民廣場」是一個不恰當的說法,亦不應因為這個錯誤的象徵意義,而誤解東翼前地的主要功能是用作舉行示威的地點。

(二)政府有責任注意政府處所職員的安全和福祉:政府有責任確保場地進行的活動不會損害其正常和有效的運營,以及影響訪客和職員的安全。

(三)政府需要在維護公眾秩序、公共安全、辦公室有序運作,以及在協調公眾表達意見之間取得平衡:政府需要在考慮個案的具體事實和現實情況之間取得平衡。

(四)達至平衡的相關因素:

(i) 公眾集會和遊行的性質,以及對場地被正常使用時所造成的破壞程度。

(ii) 是否有其他選擇和同樣有效的手段,方式和形式行使言論自由和示威自由。由於示威人士沒有權任意使用土地以行使其言論自由和示威自由,這會是一個相關的因素。

上訴法庭已重申,儘管政府有義務協調在其場地或附近的公眾表達意見,但政府亦必須確保這不會損害正常和有效的運作以及公共安全,包括其他使用者的安全。

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包括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但大家亦必須注意終審法院在郭榮鏗及其他人 訴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及另一人[2020] HKCFA 42及梁國雄 訴 律政司司長及另一人[2020] HKCFA 42的判辭指出:「權利和自由並不是絕對的,而是受到合法限制,從其措辭可以明顯看出,《人權法案》第十七條規定的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不是絕對的,但可受到法律限制,為了包括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以及對他人權利和自由保護的利益。」大家在行使這些權利和自由時,需緊記以上的重要法律原則。


塱原自然生態公園

香港發展局長 黃偉綸

在推展新發展區項目的同時,我們重視區內自然和環境保育,以為市民提供綠色和優質的生活空間。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是中長期多管齊下土地供應策略的重要一環,而計劃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是興建塱原自然生態公園。今次,我邀請土木工程拓展署(土拓署)和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的同事,介紹保護及改善塱原生態環境的工程細節,而擔任是項工程顧問的長春社代表,亦會分享保育塱原的建議。

工程預計2023年完成

塱原位於上水雙魚河及石上河之間,是香港現時最大的連片淡水濕地,具有高生態價值。土拓署2019年年底展開工程,計劃把塱原核心地區約37公頃土地發展成自然生態公園,以保護和改善重要的生態環境,並補償因開發新發展區而造成的濕地損失,同時,署方藉工程優化該處環境,使之成為新發展區內主要的綠化空間。現時工程進展順利,預計2023年完成。

維護和提高塱原生態價值

塱原自然生態公園由土拓署興建,漁護署負責公園日後的管理。漁護署自然公園主任何景欣博士說,塱原擁有不同的生境,包括濕耕和乾耕農田、淺水池、稻米田、魚塘、沼澤等,生物多樣性十分豐富。政府希望透過建設塱原自然生態公園,進一步維護和提高塱原濕地的生態價值,為不同生物提供更多覓食、棲息和繁殖的地方;同時希望保存傳統的耕作方式,達到農業及生態共融。工程期間,漁護署與土拓署緊密合作,就生境維護、復修和管理,以及公園的規劃和設計交換意見。

土拓署工程師周夏露說,興建塱原自然生態公園的工程2019年年底展開,預計2023年完成。

 

公園分三個區域

土拓署工程師周夏露說,公園將分為三個區域,包括佔地約21公頃的「生態區」、約11公頃的「農業區」及約5公頃的「訪客區」。「生態區」會透過種植指定農作物及生境管理,維持塱原的生物多樣性;「農業區」會讓農民以生態友善的模式耕作;「訪客區」會提供訪客設施,讓公眾了解及欣賞塱原濕地生態,提高市民對自然保育的意識。

修復旱田和荒廢農田

另外,土拓署會把部分旱田和荒廢的農地修復成濕地生境,讓整個塱原增加約8公頃的濕地。稻米田是禾花雀遷徙途中重要的休息站,去年年中,土拓署與長春社、香港觀鳥會及塱原農民合作,成功種植約十塊稻米田,並趕及在十月份雀鳥遷徙季節前完成,讓雀鳥遷徙途中在塱原休息;並透過塱原農民的指導,修復了昔日的五塊水滋田,讓水滋及紅蟲在水滋田中繁殖,為雀鳥提供豐富的食物,結果吸引了很多雀鳥,特別是水鳥前來覓食。

優化塱原耕種環境

為配合未來塱原農地的灌溉需要,土拓署亦會改善塱原的灌溉水道,並建設一個淨化濕地,以沉澱、植物過濾及太陽照射殺菌的方式,改善公園的灌溉水質。公園內不同位置將設置儲物室,讓農戶放置簡單農具及器材。

在自然環境中探索

此外,為了讓市民在自然環境中探索淡水濕地、了解農作物和生物之間的密切關係,公園的「訪客區」將設有木板步行道、觀鳥屋和戶外教室。土拓署亦會在公園附近興建訪客中心,提供舒適的空間讓公眾了解塱原在生態及農業方面的重要性。

盡力保護自然環境

周夏露表示,在興建塱原自然生態公園期間,土拓署需小心翼翼進行每項工序,避免使用大型機械,以保護塱原的自然環境,減低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雖然這些挑戰增添了工程的難度,但當看到雀鳥在已復修的濕地中棲息及覓食,工程團隊的努力也是值得的。他特別感謝長春社擔任顧問,為這項工程提供不少寶貴意見。

感謝長春社提供意見

長春社保育經理許淑君分享說,難得塱原有一整片農耕淡水濕地,讓農友繼續耕作,所以期望在工程細節上,可以保持保育塱原的原則,把對生態的影響減至最低。工程期間,他們會提醒工程團隊特別注意生態價值較高的位置,避免工程車行走有關路段,又例如去年10月至12月是禾花雀來港的季節,長春社特別提醒工程範圍避開稻米田,以便禾花雀在田裡覓食。

政府一直致力在發展與保育之間取得適當平衡,以期在新市鎮提供一大片綠化空間,締造優質的生活環境。我同意塱原自然生態公園的工程需要配合保育原則,盡量減低對這片濕地的影響,因此我感謝各部門通力合作,並與環保組織緊密溝通,為更有效地達到自然保育的目標而作出努力。我期望公園盡快落成,讓大眾感受到我們致力保育的成果。

公園的「訪客區」將設有木板步行道、觀鳥屋等,讓市民在自然環境中探索淡水濕地。(構想圖)

根除國安威脅 完善選舉制度

推展利民政策 香港走向「大治」

香港政務司司長 張建宗

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旨在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營造維護國家安全的濃厚氛圍,增強防範和抵禦安全風險能力,同時認識國家《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培養國民身份認同。

在今年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港區國安委﹚舉辦以「國家安全・護我家園」為主題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開幕典禮暨主題講座,多位重量級嘉賓和講者從不同角度就維護國家安全作專題發言。

維護國安好開始 全社會共同義務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首個。特區政府會堅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有決心、有信心、有能力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在「一國兩制」原則下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

維護國家安全不但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所有香港市民的共同義務。國家安全關係到所有香港市民,不分老幼。特區政府會多管齊下,提高市民的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動員全社會積極參與。

根除國安威脅 制止禍亂之源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立竿見影,令香港由亂變治,社會恢復平靜。國家安全是發展的憑藉,國安威脅一日不根除,香港難言發展。過去的議會亂象令特區政府施政舉步維艱,同時揭示現行的選舉制度存在明顯的漏洞。反中亂港分子利用選舉漏洞進入香港特區管治架構,嚴重干擾政府施政,意圖藉選舉奪權,危害國家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若不完善選舉制度,香港將永無寧日。

繼去年制定《香港國安法》後,中央政府主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從憲制層面擔起責任,行使中央權力,為特區解困。在這關鍵時刻,特區政府會全面準確有效貫徹全國人大的「決定+修法」,捍衛國家安全和政權安全,確保特區管治權掌握在愛國愛港者手中。

《條例草案》 詳細審議

隨着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3月30日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特區政府需要通過本地立法落實完善香港選舉制度。《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已於4月1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和二讀,現正進行審議。

《條例草案》就八條現存的主體法例和24條附屬法例作出修訂,詳情見政府專題網站 ﹙https://www.cmab.gov.hk/improvement/tc/home/index.html﹚。

《條例草案》的修訂主要涉及六大範疇,包括:

  • 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選委會﹚、引入宣誓要求及相關事宜﹔
  • 訂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相關事宜﹔
  • 更新立法會的組成及產生辦法﹔
  • 更新成為行政長官選舉、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的資格,並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
  • 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554章)以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及
  • 落實一系列優化選舉安排的措施,包括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為有需要選民在公共選舉中設特別隊伍等。

重構選委會 賦予新職能

這次完善選舉制度的總體思路是以重新構建選委會及增加賦權為核心。選委會調整界別組成由四個界別的1 200名委員,擴大至五個界別的1 500委員。選委會界別分組委員產生辦法有三個,即由界別分組內的指明職位人士出任當然委員﹔由指定團體或機構提名一些人士出任委員﹔以及由界別分組內的合資格團體或個人通過選舉產生委員。

選委會獲賦予兩項新的重要職能,除選出行政長官外,並賦予選委會選舉産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以及參與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新職能。界別分組和委員來自不同階層和領域,代表香港的整體利益,符合香港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更好維護香港繁榮穩定。通過選委會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和更廣泛的代表性,同時促進香港民主穩步前行和良性發展。

所有選委會委員須作出宣誓,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並引入違誓處理機制。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

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委會委員的提名,並在選委會的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取得不少於15名委員的提名。每名委員只可提名一名候選人。行政長官將由選委會一人一票不記名投票選出,須獲得超過750票才能當選,並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重塑立法會 良政善治

重新塑造立法會有利於落實行政主導,實現良政善治。立法會的組成會由現時議席數目70席增至90席。在90個議席中,40席來自選委會、30席來自功能團體,餘下20席則由分區直選產生。

立法會分區直選方面,重新劃分選區數目將由目前五個增至十個﹙即劃出港島兩個選區、九龍三個選區和新界五個選區﹚,以雙議席單票制方式(即每區兩席,每名選民選一名候選人)在每個選區選出兩名議員,即全港十個選區選出共20名議員,改變了以前的單一選區的多議席比例代表制。

資審會加入社會人士 提升公信力

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審查並確認行政長官、選委會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包括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從制度和機制上保證符合愛國者的標準,有利於行政立法配合、強化行政主導。資審會的主席和成員均為由行政長官委任的特區主要官員。為增強資審會的公信力,政府將提出修訂,加入社會人士擔任成員。

優化創新 提升效率

《條例草案》提出落實一系列優化選舉安排的措施,包括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採取措施,依法規管操縱、破壞選舉的行為﹔使用電子選民登記冊,提升有關發票程序的效率和準確性﹔修訂查閱和編製選民登記冊的安排﹔以及為年長或有需要的選民設特別隊伍,體現選舉的公平,切實保障市民合法的投票權益。

盡快通過 按時選舉

特區政府正爭分奪秒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下月底前通過《條例草案》,以開展大量選舉籌備工作。未來一年,籌備選舉的工作很繁重,特區政府會不負使命,按三場選舉﹙即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及行政長官選舉﹚的時間表進行。

前景亮麗 充滿機遇

香港正進入良政善治的新時代,在社會穩定、和諧的大環境下,特區政府可聚焦處理社會深層次問題,順利推展利國、利港、利民的政策,著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讓香港邁步走向「大治」。立足當下,放眼長遠,香港的前景是亮麗的。

真正走出疫情 齊心接種疫苗

正當香港新冠疫情持續緩和之際,昨天確認本港首宗社區變種病毒個案,令人憂心。有跡象顯示疫情反撲,來勢洶洶。特區政府高度關注,嚴陣以待,全力追蹤源頭及緊密接觸者,通過強制檢疫、強制檢測及限制與檢測宣告等措施,盡早截斷病毒傳播鏈。

值得留意,新冠疫苗接種計劃將擴大至涵蓋16至29歲的人士,此組別可由本周五﹙4月23日﹚上午9時起預約。接種復必泰疫苗的最低年齡為16歲,而接種科興疫苗的最低年齡為18歲。年滿18歲者接種當日只須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未滿18歲者則須攜同家長同意書。

香港要真正走出疫情,始終要靠普及有效的疫苗接種。此時此刻,接種疫苗實有其重要性、必要性及迫切性。我誠心呼籲市民及早積極接種疫苗,保護自己、家人和朋友,以及全港社會,盡早建立免疫屏障。


「停止仇恨亞裔運動」帶來的反思

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 朱敏健

 

Black Lives Matter風潮餘波未平,又隨即掀起Stop Asian Hate運動。針對種族的問題沒完沒了,這完全展示了人類的劣根性——喜歡尋找差異、製造分化,對此我深感失望。仇恨亞裔看似是歐美地區的問題,但想深一層,這問題的本質其實就是針對少數族裔、宗教少數群體、原住民的惡意定型和歧視,到處皆見,遍及全球,只是在歐美地區更加突顯出其暴力野蠻的性質而已。

 

 

相比於歐美,我們應當慶幸Hate Crime 在香港極少發生,然而,由於部份人士仍然對少數族裔有誤解、定型、及歧視的心態,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仍可察覺種族歧視的確存在。自去年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少數族裔在港面對的困境,更是有增無減。

從歐美訴諸暴力的種族仇恨風潮以至本港少數族裔所面對的被定型及歧視問題,我總結了一些觀察。

首先,很多人愛在出錯時諉過於人。社會需要尋找代罪羔羊,少數族裔及宗教少數群體往往首當其衝。這些事件在歷史上屢見不鮮。香港在疫情肆虐期間,同樣發生多宗針對本港人口某些群體的種族定型和歧視事件。

第二,有人說種族歧視源自無知。其實有時候資訊——或更準確地說不完整或錯誤資訊——也會導致種族歧視。文字訊息的影響力驚人,正如在疫情初期,病毒以所謂發源地命名而引發的風波,便可見一斑。在香港,一些對某特定群組或社群的文化認識不足而作出的公開評論足以使他們淪為眾矢之的,若再加上社交媒體散播錯誤和虛構信息,後果可以十分嚴重。

第三,種族歧視來自主流群体排除「異類」的傾向。無稽的是,「異類」可以是純粹主觀地劃分,因個人的觀感、地點及時間而定。你認為某人是「異類」,但根據另一人的觀感,你可能與那「異類」是「同類」。在美國,東亞人和東南亞人常被誤以為是中國人而就針對,便是明顯例證。在香港,有時人們亦對來自南亞或東南亞的少數族裔的國藉產生混淆,並由此衍生出毫無理據的種族定型及歧視行為。

任何成熟的社會,都理應有能力和智慧以承認、接納和包容差異。可惜即使是經濟最先進的國家和地區,在這方面卻仍有很多不足之處,實在十分遺憾。

更甚的是,很多人不認為自己存有種族歧視。他們基於自己沒有參與種族歧視活動,便會以非種族歧視者自居。然而,他們沒有察覺自己對於某些種族抱有偏見,亦沒有意識到自己因這偏見而產生的行為、語言或行動,也可能帶有歧視成分。這方面的例子比比皆是:不歡迎某種族的人士參與活動、避免坐在看似少數族裔人士旁邊,拒絕把房屋出租予少數族裔群體,全部是種族偏見和歧視的行為。

為何我們只待種族歧視演化為暴力時才驚覺、才發聲呢?在日常生活中,假若我們看到少數族裔同事遭受輕度冒犯(micro-aggression)、服務人員缺乏文化敏感度,或某人僅因膚色外表與社會上大多數人不同而遭無禮對待,我們應同樣感到不滿才對。只有「杜漸防微」,才可以杜絕種族歧視及其所可能衍生的暴力行為。

種族主義是棘手的議題,必須加以討論,才能改變現況。

我們更應注重自我教育,開放自己學習他人文化。我們這樣做,並非因為日後我們可能成為另一國家的少數,而是因為人類社會必須追求平等共融,才可以匯聚最大的力量,繼續創建未來。


利莫大於治 害莫大於亂:
國家安全 關乎你我 人人有責

香港政務司司長 張建宗

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也是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和人民美好生活的最佳保障。無論是祖國或世界上的其他國家,國家安全都是頭等大事,不容有失。國家安全越有保障,人民生活越安穩,越有利於國家發展。

維護國安 人人有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中央對香港特區有關的國家安全事務負有根本責任;而香港特區則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同時我要指出,香港市民更應有一份自發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身體力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藉本周四﹙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這個別具意義的日子,我與大家重溫國家安全的概念,了解國家安全對國家、香港特區以至每一位香港市民的重要性。這關乎國家發展利益、全國人民和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

近年,香港在國家安全體系方面明顯出現了缺口,是一個必須及時除去的隱患。2019年6月後的黑暴、反對勢力及鼓吹「港獨」、「自決」等組織公然挑戰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政權,境外和外國勢力介入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嚴重危害國家安全。2020年6月30日實施的《香港國安法》,是中央從憲制層面出手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舉措,填補了國家安全在香港的缺口,恢復社會穩定,重建市民對香港的安全感和信心。「利莫大於治,害莫大於亂」,制訂《香港國安法》是以人民安全,包括香港市民的安全為宗旨,是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點,相信香港市民對國家安全、以至社會安全有深刻體會。

確保政治安全 掀開新篇章
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

政治安全是國家安全的根本,對於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大意義。政治安全是指國家主權、政權、政治制度、政治秩序以及意識形態等方面免受威脅、侵犯、顛覆、破壞的客觀狀態。

在制訂及實施《香港國安法》之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上月﹙3月﹚30日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從憲制層面主導完善香港特區的選舉制度,為香港特區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體系,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確保落實「愛國者治港」根本原則,以及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憲制責任奠下堅實的基礎。

若徵得行政會議同意,《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三﹙4月14日﹚在立法會特別加開會議上首讀。此外,行政長官與我和多名司局長連日來分別出席多場解說會,向各界人士講解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互相交流,並爭取支持本地立法工作。

隨著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得以完善,有效消除制度機制方面存在的隱患和風險,香港從長期的政治爭拗和對立對抗中解脫,政治穩定和政權安全得到保障,政治體制運行更加順暢,日後可以更集中處理深層次的社會問題。

總體國家安全觀
不少人談到國家安全,可能只聯想到政治安全、國土安全和軍事安全,往往以為這與自身沒有多大關係。

其實,新時代面對的挑戰不再限於傳統觀念的政治安全、國土安全和軍事安全。國家安全內涵豐富,涵蓋範疇相當廣泛,而且與人民的利益息息相關,包括十多個其他重點安全領域:經濟安全、文化安全、社會安全、科技安全、網絡安全、生態安全、資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以及數個新型領域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和極地安全)。

我要特別指出,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總體」兩個字,應以宏觀的角度全盤理解、實踐和推動國家的整體安全。每一項都是國家安全體系中不可或缺的。香港特區政府會增強憂患意識及底線思維,做到居安思危。

此外,要貫徹落實大眾維護國家安全,教育、宣傳和推廣至為重要。我們會通過多管齊下,鼓勵香港市民了解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並思考如何進一步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將於本周四﹙4月15日﹚「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舉辦開幕典禮暨主題講座,以「國家安全・護我家園」為主題,通過不同主講嘉賓及主題講座講者的分享,讓與會者及廣大巿民能從多角度了解國家安全的全面性,以及國家安全如何保障生活,人人安居樂業,維護香港長期穩定與繁榮。

另外,其他活動包括特區政府紀律部隊訓練學校開放日﹙即香港警察學院、入境事務學院、香港海關學院、消防及救護學院、懲教署職員訓練院﹚、公眾教育展覽、多媒體創作比賽、「全民國安・家安・同心匯 – 全民同心大拼圖活動」和「校園國安・家安・同心匯 – 全城師生大拼圖」等。1

防控疫情 生命安危 踴躍接種
持續超過一年的新冠疫情打擊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從公共衞生的角度來看,眼前這場疫情防控戰,是生物安全方面史無前例的全球新挑戰,關乎到國家安全、香港社會安全,也關乎到廣大香港市民的生命安危。

國家採取果斷措施成功遏制疫情蔓延,經濟社會快速復蘇,企業復工復產,人民生活已基本回復正常,提振了我們對抗疫的信心和決心。目前香港疫情緩和,個案數字在近日回落至較低水平。特區政府正持續全力推進新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計劃。自計劃展開至今,政府已為市民接種共約791 300劑疫苗。

護己護人護社區,為讓本地經濟早日復元,讓港人出行回復正常,我再次呼籲市民踴躍參與疫苗接種計劃。


為何在香港進行仲裁

香港律政司司長 鄭若驊

 

今年二月舉行的「為何香港是無可替代」網上研討會非常成功,令大家了解到香港的優勢建立於基礎設施、人才與商機上。有見及此,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與律政司合辦一系列「為何香港」網上研討會。首場研討會「為何在香港進行仲裁」在三月三十一日舉行,我很榮幸獲邀發表主題演講。這次研討會吸引了來自55個司法管轄區約600個登記申請參加,大家可前往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的網頁重溫當日的內容。我亦藉此機會與大家分享一眾講者的真知灼見。

大灣區發展的商機,帶出了保護知識產權以及有效地處理相關爭議的重要性。正如其中一位講者指出,知識產權一般來說屬地域性,有些國家基於公共政策考慮,知識產權爭議不可以通過仲裁解決。該講者在建議客戶選擇在香港作為仲裁地時,指出《仲裁條例》訂明知識產權爭議能藉仲裁解決,是一項吸引客戶的優勢。爭議方通常傾向選擇透過仲裁而非訴訟處理涉及知識產權的爭議,因為當中涉及的機密科技與知識技能可受到保障,不會對外公開。

中國作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提供龐大商機,是否可以申請保全以及執行保全措施,對仲裁地的選擇起着重要作用。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獨特優勢,已經與內地簽署仲裁程序保全安排,在選擇香港作為仲裁地時,容許由六間指定仲裁機構管理的仲裁程序的當事人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香港是內地以外唯一的司法管轄區容許進行有關保全安排。

投資及商業爭端經常採用第三者資助仲裁。講者提出第三者資助仲裁除了有助財力短絀的公司追討權利,亦普遍受到其他企業歡迎。《第三者資助仲裁實務守則》訂立了出資第三者須遵從的常規和標準,不單鼓勵更多人使用,也為受資助者提供了保障。第三者資助仲裁不僅是尋求公義的途徑,更可以用來緩解現金流的問題,尤其是在疫情下的困難時期。

網上研討會的最後一節談及投資仲裁,講者指出建造界擁有具豐富經驗的人才,對大部分項目均與建造有關的「一帶一路」尤為重要。香港作為一個通往內地及內地輸出的投資門戶,在CEPA框架下簽署的《投資協議》,促進和保護了兩地之間的投資。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資協議》下,投資調解是為解決投資爭端所設立的唯一機制。香港一直致力推廣調解解決投資爭端,亦提供相關培訓,目的是為亞洲區建立專門處理國際投資爭議的投資調解員團隊。「為何在香港投資:現今的機遇」將於今個月稍後舉行,屆時會進一步探討投資的機會。

其中一項在香港推出的新措施是研究如何在公平環境下,與其他容許採用某種形式的勝訴收費架構的熱門仲裁地競爭。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進行了諮詢,商討小組委員會就准許律師在香港及其他地方進行仲裁採用與結果有關的收費架構的建議。

最後,我注意到講者分享經驗時提出了同一個主旨——中立性:仲裁庭、監督法院和法律框架的中立性。我引述其中一位講者的說話,《仲裁條例》提供了「就中立而言的重要把關功能」。《仲裁條例》一直適時更新,盡快作出修訂以配合發展。我們剛在三月修訂條例,以實施去年十一月香港與內地簽署的《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補充安排》,加強香港在仲裁方面的實力。

《十四五規劃綱要》繼續支持香港提升其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並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同時亦有明確政策支持香港建設國際創新科技中心和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等。為把握當中的機遇,香港作為中國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會繼續善用此獨特優勢,積極推廣使用香港法律作為規管合同爭議的法律。香港法律在交易促成的重要性獲得一致公認,我們將會在五月舉行的「為何使用香港法律」網上研討會,進一步探討當中的優勢。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和香港律師會舉辦一系列的網上研討會宣傳香港,實在令人鼓舞。通過合作和協同效應,不同的團體將繼續攜手推動香港的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

世界經濟重心毫無疑問地正移向亞洲,交易增加無可避免會帶來更多爭端,基於成本和效率以及對該地區文化的了解,最理想的做法是在進行交易的地區內解決爭端。令人感到振奮的是亞洲其他地方亦陸續發展仲裁服務,透過公平、公開和廉潔的競爭以及合作,可以讓仲裁業界為客戶帶來利益。我相信香港繼續發展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促成交易及爭議解決服務樞紐,會創造更大的協同效應,有利衍生更多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