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參議院今日(18日)通過歷史性同性婚姻法案,同性伴侶可以享有和異性戀伴侶一樣的權利。法案仍須送交泰王同意並刊登《王室公報》120天,法律才正式生效。預料今年年底,泰國將開始首宗同性婚姻。法律生效後,泰國將成為亞洲繼台灣和尼泊爾後,第三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或地區。
同性婚姻法案在參議院以130票贊成、4票反對下大比數通過。
早前泰國眾議院於3月27日以壓倒性票數通過法律修正草案,讓同性伴侶在減稅、繼承等方面,享有和異性婚姻一樣的權利。眾議院合併「前進黨」(Move
Forward)、「民主黨」(Democrat)及民間團體提出的修正版本,以內閣版本為主要架構,修正68條法律,再併入其餘三個版本的內容。
草案將法案內的用語「男人與女人」修改為「個人」,把「先生與妻子」修改為「婚姻夥伴」,以讓同婚伴侶可獲得和異性戀婚姻伴侶相同權益,包括減稅、可為伴侶簽署急救同意書、繼承伴侶的遺產和領養小孩等,而同性伴侶的結婚年齡必須為18歲。泰國平權組織預計,同性婚姻法生效後,當地首場同性伴侶婚禮最早可於10月舉行。
致力於少數權益的泰國「前進黨」議員圖雅瓦說,社會如今重視LGBT等族群權益,「現在我們終於將和其他人享有相同權益」。法案通過後,一名議員將象徵性少數的彩虹旗帶入議場中。
法案歷時7年終通過
泰國曾經是亞洲首個有機會通過同婚合法化相關法律的國家,2018年底,泰國軍政府內閣通過同性伴侶法(Civil Partnership Bill)草案,並送至國會審議;2019年3月,泰國舉行2014年政變後首次國會眾議院選舉,已由內閣送到國會的同性伴侶法草案被擱置。
2019年選舉過後,新國會成員上台,所有法律程序必須重新走一輪,使得泰國同婚或是同性伴侶合法化的進度等於要重新推行。而2019年到2023年間,同婚相關法案在國會始終無法完成三讀程序。
去年5月泰國再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所屬的為泰黨(Pheu Thai)選前承諾會推動婚姻平權法案,賽塔就任後也表示會維持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