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倫敦家事法庭正審理一宗案件,一名有學習困難的女子被認為無能力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法庭被要求頒下「行房禁制令」,法官形容丈夫與妻子行房「是基本人權」引發爭議,有國會議員直斥其說法「將厭女及仇女心態合法化」。
一名有學習困難的女子情況惡化,當地有社會服務機構認為,證據證明女子無能力就是否發生性行為作決定,「為避免女子遭強姦」,遂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女子與丈夫行房二十年。
法官形容丈夫與妻子行房明顯「是基本人權」,認為男方有權利作申辯,又指禁令即使頒布也難以監管。工黨國會議員達本納批評法官的說法「將厭女及仇女心態合法化」,並指「英國無男人擁有合法權利堅持發生性行為」,認為欠缺共識的性行為即等同強姦;有激進女權主義者亦認為性愛並非人權,又指多數人認同擁有「身體自主權」。
(衛報/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