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應台灣殺人案,香港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草案》,負責審議的委員會星期二(30日)結束第二次會議,未選出正、副主席。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法案委員會連續兩次會議未能選出主席,感到極失望和遺憾,他重申有必要趕及在立法會七月休會前通過修例。
2.對於香港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未選出正副主席,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非常遺憾,指40名議員決定聯署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要求內會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並由建制派最資深議員石禮謙主持會議。
3.香港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未選出正副主席,獲建制派推舉參選法案委員會主席的謝偉俊會後形容,內會和法案委員會為母子關係,他引述《內務守則》,指內會有權解散法案委員會,也可以向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訂出審議法案期限等。
4.對於民主派要求就《逃犯條例》修訂與行政長官會面,林鄭月娥表示,如果見面是為了向她施壓,迫使政府撤回方案,便無需會見。
5.香港終審法院四月初在小學試題外洩案中,釐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不適用於取用自己的電腦犯案,意味香港律政司以該罪行作為「萬能Key」控告偷拍裙底等行為變得不再可行。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星期二(30日)發表報告書,建議新制訂「窺淫罪」,針對未經同意下為性的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拍照、錄影等行為,法改會亦建議新訂一項特定的「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香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報告建議全面。
6.香港高院四月初裁定,賦予新界男性原居民在自己土地建屋的丁屋政策中,以「私人協約方式批地」及「換地方式」建丁屋屬違法,新界原居民舉行村民大會,抗議政府丁屋政策,有近千人參加。新界鄉議局主席劉業強批評,有人挑起城鄉矛盾,批評香港政府不單無捍衛新界原居民建丁屋的權益,香港地政總署更在裁決生效前,即時停止處理有關接收官地及換地申請。他引用國歌,形容原居民「到了最危險的時候」,指鄉議局寧為玉碎,不作瓦全,會不惜一切代價,全力捍衛權益權利。
7.在北京,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紀念五四運動100周年大會,他致辭時表示,愛國是每個中國人的責任和本分,中國青年要聽黨話,跟黨走。習近平又說,背叛國家和欺騙國家的人,丟臉和無立足之地。
8.日皇明仁退位,在皇居舉行退位儀式。首相安倍晉三代表日本國民向他表達感謝,今次為明仁最後一次以日皇身份向公眾發表講話,他感謝國民三十年來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