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五位法官一致裁定,曾蔭權上訴得直,定罪及判刑獲撤銷,案件日後亦不會重審。法官的判詞指出,曾蔭權即使有意識沒有申報與雄濤股東黃楚標的交易,不代表等同「明知故犯」,認為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就如何處理「明知故犯」的行為失當及「嚴重性」,所給予的指引不足,而兩項爭議正是控罪的關鍵考慮。判詞又指,曾蔭權已經完成服刑,重審不符合公義,所以不會作出重審命令。
2.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終極上訴得直,身在歐洲外遊的曾蔭權星期三(26日)發表聲明形容,七年的纏訟終於完結,內心充滿感恩,亦不枉堅持信念。前行政長官曾蔭權透過錄音感謝法官還他一個清白。
曾蔭權並在聲明中表示,去年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前曾經歷過掙扎,訴訟幾耗盡夫婦兩人積蓄,他與家人受盡折磨,,但抱著信念,認為不管怎樣都要走下去。曾蔭權又表示,太太勉勵他堅持到底,讓法庭還他清白,他又擔心自己履行公務時,在不涉貪腐下遺漏申報利益,被列作刑事罪行會成為先例,令刑事化被擴大和成為往後的法律依據,令公職人員會為過份避嫌而不再積極參與決策,導致施政失效。他又感謝家人的信任,前同事和朋友伸出援手,未來他會與家人重過平凡的生活。
3. 6.12金鐘警民衝突期間有受傷市民在伊利沙伯醫院內被捕,警方曾被批評阻礙醫護人員工作,香港警方採取臨時措施,把原本在伊利沙伯醫院及仁濟醫院警崗駐守的警務人員,調派至醫院周邊範圍作巡邏,有關警崗關閉。
4.北京回應英國外相侯俊偉敦促香港特區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修例爭議引發的暴力事件。外交部發言人耿爽指,1997年7月1日之後,香港問題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國家、組織及個人無權干預,批評英方近來頻頻就香港事務說三道四、橫加干涉,中方表達強烈不滿及堅決反對,要求英方立即停止干預香港事務及中國內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