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訊設備生產商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律師,向加拿大法庭要求,立即停止尋求引渡孟晚舟到美國的行動。
孟晚舟被指違反對伊朗的制裁而被控欺詐,去年十二月於溫哥華機場被捕。
華為發言人Howes指由於加拿大無制裁伊朗,故該引渡要求不符合加拿大引渡法所規定的雙重犯罪標準。
所謂雙重犯罪是指將疑犯引渡去外國受審,必須確認他們被指控的罪行,在兩個國家均屬違法。
加拿大聯邦司法部未作回應。
孟晚舟的律師團隊上月要求英屬哥倫比亞法庭,就孟晚舟在溫哥華機場被捕,提供額外的文件,希望根據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證實當局孟晚舟被捕不單違法,且違反她的權利。
孟晚舟的律師指,若證實加拿大官員濫權,相關的引渡聆訊便應終止。
加拿大將於明年一月二十日,開始進行有關引渡孟晚舟的聆訊。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