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回應警方修訂《警察通例》關於傳媒的定義,指明白不同人對有關修訂有不同看法,但有關修訂不會影響記者的採訪,相信能夠便利到真正採訪的記者,有些地方或場景可讓他們行近些。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星期五透過社交網專頁公開訪問鄧炳強的片段,鄧表示過去一年事件中,看到記者的生態很不同,以往記者一向很合作會正常採訪。

他指出,過去一年有些穿黃背心的疑似記者人士,有人參與遊行、刻意阻撓警方工作讓疑犯逃走、攻擊警員及搶犯等。

鄧炳強強調,尊重新聞自由,但不能影響執法。他並相信真正採訪的記者,可以在一些場景下走近一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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