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年818港島違法流水式集會案,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等9名反中亂港分子,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罪成,分別判囚8至18個月,部分人可獲緩刑。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案中所有被告都是知名人士,本案雖然無任何暴力行為,但案件背景發生於2019年8月,社會動亂於6月開始發生,法官認為事件影響公眾及交通,有需要判處監禁式刑罰。
黎智英須即時入獄1年;李卓人同樣被判即時入獄1年;吳靄儀判入獄1年,緩刑兩年;梁國雄即時入獄18個月;何秀蘭判囚8個月;何俊仁判入獄1年,緩刑兩年;李柱銘判囚11個月,緩刑兩年。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梁耀忠,判入獄8個月,緩刑一年;承認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的區諾軒,被判囚10個月。
2.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詐騙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再提堂,他被加控兩項控罪,涉協助李宇軒潛逃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黎智英在去年7月至今年2月,與陳梓華、Mark Simon、李宇軒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行動。
另一項新增控罪是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他去年7月某日至8月23日期間,在李宇軒被捕後協助他離開香港,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將案件押後至6月15日再提堂。
至於詐騙案,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案件押後至5月6日進行答辯。
3.秀茂坪寶達邨凌晨發生一家六口四死兩傷的致命火警,死者包括一個兩女童。警方初步認為起火由按摩椅鋰電池發熱導致。
4名女死亡年齡介乎2歲至40歲;另外2男傷者包括中年男戶主, 及同住年90歲外父情況穩定。
事發在凌晨約3點,寶達邨達喜樓5樓一個單位起火,,消防接報到場,動用一條喉及一隊煙帽隊灌救,約1小時後將火救熄。由於當時火勢非常猛烈及高溫,起火單位外牆熏黑,窗花燒至變形。
消防說,火警單位住有一家六口,在起火單位三個房間救出4人,其中1名女子當場死亡,其餘2名女子及1名女童,經搶救後證實不治。
火警期間,約150名住客自行疏散到樓下暫避,80名住客由消防員協助疏散。
消防處成立專責小組調查,警方重案組跟進。
4.國家統計局公布,內地今年首季經濟按年增長18.3%,增速創紀錄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