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叛國、煽動叛亂等行為,特區政府刊憲公布《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後,立法會早上完成首讀。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動議二讀時指,23條立法有必要性及急切性。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出席會議時表示,條例草案已清楚界定各罪行,並訂有適當例外情況及免責辯護。他解釋現今地緣政治更複雜多變,國安風險無日無之,外部勢力干預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以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風險就少一日。

 

 

梁君彥:認同立法工作具必要性及急切性 須早日完成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後表示,23條立法是憲制責任,港府及立法會應合力,盡快堵塞國家安全缺口。他又稱23條過去27年都未能完成,在這個重要時刻能肩負歷史任務,形容是第七屆立法會的光榮,責任重大。他說立法會工作是一步一步,一定要等法案委員會完成後到內會匯報,然後才回到大會。目標是『早一日得一日』,但現時沒有死線或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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