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自上月初推出至今(9日),接獲雙位數字宗數申請以及逾1,600宗查詢。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反映高淨值人士對香港穩定的營商環境充滿信心。
投資推廣署今日(9日)透露,申請人屬於高淨值人士,來自不同地區;查詢者中有七成為專業服務提供者,查詢內容主要包括申請程序、申請資格及獲許投資資產。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表示,新計劃反應熱烈,反映高淨值人士對香港穩定營商環境及多元投資機會的信心。他又稱政府將採取措施,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資產及財富管理中心的競爭力。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新計劃)今年3月1日推出。按新計劃規定,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包括其配偶及其18歲以下未婚及受養的子女)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兩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三年,其後可在每個三年期屆滿時,再申請延長逗留最多三年。他們如在港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可依法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