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同意提高由港澳入境居民攜帶行李物品的免稅額度,由現時5000元人民幣提高至12000元,同時保留在入境口岸免稅店額外購買人民幣3000元免稅商品的政策,額度合計為15000元人民幣。

新措施7月1日起率先適用於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陸路口岸,8月1日起推展至所有口岸實施。新安排下,估算每年能為香港帶來額外約88億至176億港元購物消費額,經濟增長值約27億至54億港元。

國家財政部、海關總署及稅務總局周五(28日)聯合發布的公告,提高自香港、澳門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年滿18周歲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000元以內予以免稅放行;同時在設有進境免稅店的口岸,允許上述旅客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一定數量的免稅商品,連同在境外獲取的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5000元以內予以免稅放行。

有關措施自7月1日起,先行在羅湖、福田、深圳灣、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拱北、港珠澳大橋珠海公路等6個口岸實施。

 

 

公告指,根據《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和《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相關修訂條款,從澳門經「一線」進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時,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按現行規定執行;從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經「二線」進入內地時,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稅額度,同樣予以相關免稅放行。

公告提及,對短期內多次來往香港、澳門地區的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有關規定,以及其他現有規定維持不變。有關措施將於8月1日起推廣至全部進境口岸,橫琴「一線」口岸除外。

 

特區政府發言人說,熱烈歡迎並衷心感謝中央政府積極回應特區政府的建議。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中央推出多項有助促進香港經濟的措施,今次在CEPA框架下提高內地居民旅客相關免稅額度,突顯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經濟發展的支持。發言人認為,新措施可提升內地旅客在港購物的體驗,讓他們在購物時享有更大自由度,有利於香港吸引更多旅客,推動多元化的旅遊發展,同時可以促進本港零售市道,為本地經濟注入動力。

特區政府將展開宣傳,通知內地旅客以及相關業界新政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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