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局申長雨回應時表示,美國所謂的「301」調查結果,沒有看到或是忽視中國在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客觀事實。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來臨之際,4月24日上午,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在國務院新聞辦發佈會上,介紹2017年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情況。
申長雨介紹,中國2017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38.2萬件,同比增長14.2%,連續7年居全球首位。
在發佈會現場,現場媒體重點關注中美貿易摩擦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包括中國對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否足夠,是否會回應美方關於智慧財產權方面的貿易訴求,及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政策是否會進行調整。
申長雨在回應時表示,美國所謂的「301調查」結果,是沒有看到或忽視中國在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客觀事實。
智慧財產權使用費去年逆差逾200億美元
在4月24日的新聞發佈會上,申長雨否認「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不足」的說法。
他表示,近年中國在不斷加大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始終堅持對國內外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也得到國際社會高度評價。去年中國還進一步修訂《反不正當競爭法》,加強對商業秘密的保護,美國智慧財產權權威人士和有關媒體也表示,中國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得分居於中等收入國家前列,越來越多被選為非中國公司間專利訴訟的一個關鍵地方,因為訴訟當事人覺得他們在中國會受到公正對待。
另一方面,中國始終按照國際貿易規則,積極支付有關智慧財產權的使用費。去年中國對外支付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費,已達到286億美元,逆差超過200億美元。其中,支付美國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費,同比增長14%。中國始終都是智慧財產權國際規則的一個堅定維護者,也是重要的參與者,同時還是積極的建設者。這些年,中國智慧財產權環境,特別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的進步是巨大的。
申長雨還表態,下一步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將進一步加強。這不僅是中國履行國際義務的需要,更是自身發展的需要。未來將進一步加大智慧財產權保護力度,營造更好的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吸引更多外資企業來華投資興業,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
另一個熱點問題是關於騰訊音樂和網易雲平台之爭,2018年初,在國家版權局積極協調推動下,騰訊音樂與網易雲音樂就網路音樂版權合作事宜達成一致,相互授權音樂作品,達到各自獨家音樂作品數量的99%。兩家平台的版權之爭暫時告一段落。
4月24日,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於慈珂表示,,國家版權局進行監管和協調,也採取許多措施,一是先後約談了主要的網路音樂服務商和音樂公司,要求他們促進網路音樂全面的授權和廣泛的傳播,避免獨家授權,探索建立符合市場規律和國際慣例的網路音樂版權的授權和運營模式。二是進一步加強網路音樂版權的重點監管,要求網路音樂服務商和音樂公司,加強網路音樂資源的版權管理,積極建立良好的網路音樂版權生態。三是推動相關網路音樂服務商妥善解決版權糾紛和爭議,積極開展網路音樂的版權合作。今次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的版權合作,也是國家版權局鞏固網路音樂版權整治,推動網路音樂廣泛傳播的又一成果。
中國智慧財產權量質齊升
剛結束的博鰲亞洲論壇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宣佈,中國決定在擴大開放方面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其中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是中國擴大開放的四個重要舉措之一。具體包括重新組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完善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另外,保護在華外資企業合法智慧財產權,希望外國政府加強對中國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已成當下重點工作。申長雨介紹2017年中國智慧財產權發展情況提到,2017年首先是智慧財產權創造量質齊升。全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38.2萬件,同比增長14.2%,連續7年居世界首位;受理商標註冊申請574.8萬件,同比增長55.72%,連續16年居世界第一。
另外,在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建設方面,《反不正當競爭法》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修訂通過,《專利法》《專利代理條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條例》修改和制定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推動智慧財產權領域反壟斷執法指南盡快出台。申長雨還提到了「深化對新領域、新業態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的研究。」
協力廠商面就是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嚴格。全國法院新收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刑事一審案件21.35萬件,審結20.30萬件,分別同比增長40.37%、38.38%。公安機關共破獲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1.7萬宗,涉案金額64.6億元。
對於下一步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申長雨表示,要以今次機構改革重新組建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為契機,積極指導專利商標的綜合執法,更好地打擊各類侵權行為;以《專利法》修改為契機,加快建立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以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建設為抓手,加快建立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維權管道,目前在全國建立了19個這樣的中心,今年將進一步擴大規模;最後,要以改革開放四十周年為契機,深化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
申長雨還談道,今次重組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是為解決長期存在的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分頭管理和重複執法的問題,完善智慧財產權的管理體制,是國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通過今次改革,在縱向上有利打通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的全鏈條,推動智慧財產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在橫向上,有利於發揮專利、商標、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組合效應,更好地支撐創新驅動發展和擴大對外開放。
(編輯: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