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來港求學的内地生誤墮假冒官員騙案有上升趨勢,警方表示,單由今年9月至今,港島總區已錄得55宗相關案件,損失金額高達3900萬港元。其中一宗涉及一名18歲來港求學的内地港漂生,被要求到郊區營地匿藏,除每天要向騙徒報到,學生更應騙徒要求拍攝求饒影片以證清白,而騙徒則利用影片勒索其父親600萬港元「贖金」。

 

案中被騙的18歲港漂大學生阿聰(化名)十月初接獲騙徒來電,訛稱他牽涉內地案件,會限制他進出香港特區。視像對話中,對方語氣及口吻強硬,在辦公室身穿公安制服,由於阿聰認為與內地執法機關相似,加上騙徒提供一個自稱為中國檢察院的網站,聲稱已向事主發出「起訴令」,被騙事主透過網站成功查閱「起訴令」,由於格式逼真,他深信不疑。「果刻佢有個壓力,同埋因為被隔絕咗,開始就信咗騙徒」。騙徒除指示事主初時每天用電話報到,雙方保持聯絡,「好似洗腦」。

事主其後被要求改往較封閉的地方,包括建議他自行找賓館,阿聰入賓館後,按騙徒指示,自拍假扮被禁錮的相片及求饒影片,聲稱是檢察院取證之用,以證明事主並非案件的受害人或嫌疑人,事主照做如儀。

由於騙徒整個詐騙過程沒有向港漂事主直接索取金錢,阿聰未有察覺到為騙案,也對騙徒說話深信不疑。他遂跟從騙徒指示,除了未有向親友透露案件,更應要求交出其微信及其他通訊軟件的帳戶和密碼,按指示到偏遠郊區匿藏,與其他人斷絕來往。

營造緊急氣氛 著事主多次轉移地點

騙徒確信已取得事主全部信任後開始「收網」,謊稱有犯罪團伙盯上事主,國內執法人員將會進行歷時一星期拘捕行動,有機會威脅他人身安全,要求他離開居住地,曾著他先轉移到其他賓館,「營造個好緊急嘅氣氛」,購買日用品及糧食並轉移至「安全地方」,亦即灣仔南營地,逗留3至4天後,聲稱就能證明事主清白。

騙徒則利用事主拍攝的影片及相片,用微信與事主父親聯絡,要求他繳交600萬港元。事主父親感到可疑,向香港警方求助,警方成功在郊區尋回事主,事主沒有任何金錢損失。

賓館房間租用紀錄與影片拍攝時間不符 鎖定屬電訊詐騙案

港島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賴境耀分享調查過程,他指警方接獲案件時最初懷疑涉及禁錮及勒索,調查重點在受害人人身安全,逼切需要找出其行蹤。惟事主是新來港的港漂生,生活圈子或者在香港朋友圈並不豐富,沒有太多調查線索,加上事主按騙徒指示停用手提電話,身上無可追蹤的線索,離開宿舍時更是無聲無息,沒有向任何室友或朋友透露去向,令調查工作困難。

為調查「阿聰」的行蹤,港島總區動員全部重案組人員,在港九不同賓館配對調查,成功從一間賓館的背景,發現與事主父親所收到的禁錮照片及阿聰求救影片脗合。經調查出租紀錄後,發現事主較早前獨自拍片的房間。警方推斷,事主父親收到的勒索信息或者片段非實時拍攝,警方有理由相信案件屬於電訊詐騙案。

由於事主仍未尋回,警方未有掉以輕心,兩天內花費大量人力,翻查百多部私人及政府閉路電視鏡頭,以重組阿聰路線及去向。

 

港島總區重案組警長劉子傑指,人員前往查看私人閉路電視時,面對一定困難,例如鏡頭質素參差,鏡頭持有人未必願意提供影片等。人員動之以情下成功取得影片紀錄,惜大多影片僅拍攝店舖舖面或部分行人路,未能拍攝馬路情況。探員經抽絲剝繭,發現影片角落位置,有一隻疑似事主的腳登上的士,隨即再透過政府閉路電視影片成功鎖定的士,並尋獲的士司機,得悉他曾接載一名與事主脗合的男子前往黃石碼頭。

有證據顯示事主好快會轉移個地點,加上當時已入黑,探員兵分兩路分別往黃石碼頭及向街渡查問,成功從街渡船家得悉指曾接載事主前往灣仔南營地。

起初事主疑被騙徒「洗腦」,對探員顯得抗拒,探員耐心說明,並與事主父親作視像通話,事主始相信是警員。

事主家人歷驚恐48小時或影響一生 警促市民小心墮騙局

賴境耀指,事主幸無沒有受傷或財物損失,但經歷對事主及其家人而言,困擾數天、甚至影響一生,「見到佢哋個笑容,其實都感觸,都好感慨」,慶幸事主平安無恙,但「令到佢哋屋企人經歷咗心驚膽跳嘅48個鐘,希望廣大市民注意啲防騙資訊,唔好墮入陷阱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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