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及反對多個美西方國家及反華媒體等,就黎智英案作出失實言論和污衊,並強烈譴責反華外媒無視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和證據將黎智英等被告定罪的判決,企圖誤導公眾,刻意為罪犯黎智英洗白,及為他披上所謂民主的虛假外衣,目的是掩飾其操弄媒體以煽動大眾及出賣國家和人民利益,為外部勢力作滲透及對年輕人進行「洗腦」的顛覆工作和無恥行為。

特區政府表示,法庭在裁決理由中已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就案件頒下的裁決理由長達855頁,並完全公開供公眾查閱,當中已鉅細無遺地說明法庭對相關法律原則和證據的分析,以及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有罪的理由。

「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

特區政府再三重申,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各被告多年來是利用新聞報道為幌子,行禍國害港之實。黎智英根本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背後推手,是切切實實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了黎智英密切管理和親自控制《蘋果日報》的編採方向,其中一名高層人員甚至稱之為「鳥籠」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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