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元旦起實施新版《治安管理處罰法》,將「利用網絡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內容」全面納入處罰範圍,無論公開發表抑或私下傳訊均可能違法。而同日實施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網絡安全法》修正案,首次涵蓋AI人工智能。
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元旦起實施,當中針對傳播淫穢資訊加大處罰力度。其中第八十條列明,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淫穢書刊、圖片、影片、音像製品等淫穢物品,或者利用信息網絡、電話以及其他通訊工具傳播淫穢信息即屬違法,最高拘留15日、最高罰款由3000元人民幣提高至5000元人民幣,情節較輕的最高拘留五日或罰款,金額由原先最高500元人民幣上調至最高3000元人民幣。
前款規定的淫穢物品或者淫穢信息中,涉及未成年人的從重處罰,後款規定的則由電腦信息網絡改成信息網絡,擴大適用範圍。
官媒《人民日報》評論指長期以來,手機私下傳播淫穢信息僅屬道德問題的錯誤觀念根深蒂固,源於對網絡空間公私邊界理解的偏差,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不僅糾正公眾長期存在的私域免責認知誤區,也構建起適應數碼時代的網絡治理規則體系,體現了法治回應技術發展的精準與前瞻。
至於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10月28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網絡安全法》的決定,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回應人工智能治理和促進發展的需要,修改後的網絡安全法明確,國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礎理論研究和算法等關鍵技術研發,推進訓練數據資源、算力等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人工智能倫理規範,加強風險監測評估和安全監管,促進人工智能應用和健康發展。
2016年制定的《網絡安全法》為網絡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今次《網絡安全法》的修改,適應網絡安全新形勢新要求,重點強化網絡安全法律責任,加強與相關法律的銜接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