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星期二(26日)表示,接獲中央人民政府發出的公函,指中央政府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及要求港府就事件提交報告。

林鄭月娥指作為行政長官,就特區政府處理事件的情況向中央提交報告,是體現行政長官向中央政府負責的憲制責任。她又稱會尋求律政司意見,決定是否公開公函。


發表回覆

你的電郵地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