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修例運動持續,示威已遠超原本的訴求,自6月9日以來至星期一(5日)凌晨,香港警方果斷執法,於示威中拘捕420人,包括347男、73女,年齡介乎14至76歲,涉嫌非法集結、襲警、暴動、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藏有攻擊性武器等,執法期間曾施放1000枚催淚彈。

 

示威者發起於星期一(5日)罷工及連串所謂「不合作運動」,阻塞香港多條主要道路及阻礙港鐵車門關閉,企圖癱瘓香港主要交通,示威者又圍堵多區警署,期間在警署外焚燒雜物、向警員投擲雜物等,截至當天下午,警方已拘捕82人,分別為47男35女,其中在天水圍拘捕76人涉非法集會。

示威者堵塞多條道路,令繁忙時間出現大塞車。

 

香港警方並透露,七月在荃灣一工廈單位內發現疑爆炸品TATP炸藥及燃燒彈,爆炸品處理組證實該批爆炸品有極大殺傷力,至於八月在天水圍及火炭破獲兩個武器庫,亦檢獲大批氣油彈、煙霧彈、鋼珠、弓箭等攻擊性武器。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指出,不可輕視該批武器的殺傷力,他批評運動由最初遊行、叫口號,發展至堵路、破懷公物,甚至傷及無辜市民及襲擊警察,已超越和平底線,質疑與示威者自稱的所謂「公義」背道而馳。

另外,自6月9日至星期一(5日)晚,連串示威已導致139名警員受傷,兩人仍留醫,而警方驅散示威者期間,曾使用共160發橡膠子彈、約150發海棉彈及約1,000發催淚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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