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分無限度和有限度

程鶴麟 資深電視人

 

自由分兩種,一種是無限度的自由,一種是有限度的自由。

程老漢的老師、美國小布殊總統時期的第一任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說過,「自由是混亂的。自由的人有自由出錯、犯罪和做壞事。(打砸搶燒之類)是伊拉克人在享受重新獲得的自由。」

拉老師嘴裡的自由就是無限度自由。

這種自由香港也有。比如,香港上網自由就是無限度自由。任何人,想上哪個網就上哪個網,想看什麼看什麼,想說什麼說什麼,想發佈什麼就發佈什麼,沒有任何限制。

程老漢喜歡這種自由。誰不喜歡呢?

請注意了,你自由,別人也自由,人人都享有同樣的自由。所以,香港有LIHK,一個擁有無限度自由的互聯網討論區。今年5月起,香港所有的社會事件都在LIHK討論,從那時至今的每一起社會事件的文宣及組織行動,都在LIHK討論並形成倡議隨後付諸實施。在這些社會事件實施過程中,LIHK網友還現場評論,七嘴八舌提出各種場外指導意見。例如,11月11日上午,西灣河發生警員開槍事件之後,LIHK立即就起底了開槍警員的身份,說「開槍那個夥計是XX學校家教會的主席」,「現在馬上去 (XX學校) 找他的女兒」。

你說這自由超出了合理的範疇?Oh,no! 本文一開頭就說了,本文今天講的就是這種無限度自由,這種自由無邊無際。有「合理範疇」限制的自由不叫自由,叫「有限度的自由」。

那麼,遇到上述警員遭起底的事情,警方該怎麼辦呢?

香港警方選擇了向法庭申請禁制令。 10月25日,香港律政司司長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及警務處處長作為警務人員的代表,向法庭申請單方面禁制令,以禁制任何人未經准許之下,公開警務人員及其家人的姓名、職位、相片、學校地址、電郵地址、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社交網站帳戶、車牌號碼及住址等,並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

 

 

香港警方稱,自今年6月起,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被人於網上非法披露並廣泛發佈,該等資料包括了警務人員子女就讀學校、班級等,被起底的警務人員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擾、恐嚇,包括電話滋擾、冒名借貸、網購、到警務人員家屬工作地點騷擾等。警方稱,這些行為構成嚴重的滋擾及威嚇,令警務人員及其家庭成員非常擔心其人身安全,甚至造成心理困擾。

法庭當天就頒發了臨時禁制令。

但是香港記者協會不幹了。該協會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記協代表律師說,禁制令應該在保障警員私隱與不妨礙新聞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作為一個新聞工作者,程老漢看到香港記協的申請理由感到困惑。新聞報道為什麼要披露警務人員子女就讀的學校及學校地址、電郵地址、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分證號碼、社交網站帳戶、車牌號碼及住址等等純屬警務人員個人隱私的資料?警務人員家屬的生日日期有什麼新聞價值呢?

 

自反修例運動以來,不少警員資料被起底,當中包括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

 

律政司一方反對記協的申請,律政司一方認為,在不透露警員私隱的情況下,傳媒仍然能夠正面採訪和報道,這次的禁制令就是要在傳媒的準確報道和保障警員私隱之間取得平衡。

不過法官接納了記協的申請。法官高浩文 ( Russell Coleman )說,傳媒對社會有重要監察作用,目前無任何證據顯示新聞從業員參與「起底」。

記協對此表示歡迎。

律政司和警務人員一方又如何?他們也只有接受法官的裁決。

這就是香港的遊戲規則,願賭就得服輸。

不過請注意,法官只豁免了傳媒,禁制令對其他人仍然有效。

遊戲規則是:不服來打。是打官司哦,不是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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