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晚上,香港立法會大樓被蒙面示威者攻破。幾個小時之內,立法會大樓幾成廢墟,如同經歷了一場大轟炸,「滿目瘡痍」成為翌日香港各媒體高頻度使用的一個成語。

 

大批香港市民不滿香港特區政府持續無視五大訴求,認為立法會已失去監督政府的功能,決定包圍及突破封鎖,違法衝入立法會。(網絡圖片)

 

半年多來,暴力事件在香港此起彼伏遍地開花。警署、中資銀行分行、特定企業的餐廳店鋪輪番被「打砸燒」,港鐵車站設施反覆遭破壞,砸完了修,修完了再砸……

面對此等此類此行此徑,除了政府和警方例行公事發出徒勞的譴責,香港社會大多數人都只作壁上觀。

 

6.12事件距今已半年,香港警方拘捕逾六千人,學生比例逾四成,在止暴制亂的前提下,透過傳媒鏡頭,不難找到警方疑以暴力手法對付示威者的畫面,被外界認為觸發無休止的抗爭。(網絡圖片)
6.12事件距今已半年,香港警方拘捕逾六千人,學生比例逾四成,在止暴制亂的前提下,透過傳媒鏡頭,不難找到警方疑以暴力手法對付示威者的畫面,被外界認為觸發無休止的抗爭。(資料圖片)
6.12事件距今已半年,香港警方拘捕逾六千人,學生比例逾四成,在止暴制亂的前提下,透過傳媒鏡頭,不難找到警方疑以暴力手法對付示威者的畫面,被外界認為觸發無休止的抗爭。(資料圖片)
6.12事件距今已半年,香港警方拘捕逾六千人,學生比例逾四成,在止暴制亂的前提下,透過傳媒鏡頭,不難找到警方疑以暴力手法對付示威者的畫面,被外界認為觸發無休止的抗爭。(資料圖片)

 

 

直到11月14日,太陽從西邊出來了,一直對街頭暴力保持沉默的香港大律師公會,首次對暴力事件說了個「不」字。

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13日晚上,一群在沙田聚集堵路的蒙面人,突然向沙田法院大樓投擲多枚汽油彈。

香港大律師公會莫名驚詫,於14日發出聲明,稱攻擊法院的行為是對法治作出的最嚴厲污蔑和挑戰。

聲明強調,攻擊法院的象徵性尤其嚴重,形容此等行為等同直接衝擊香港的獨立司法權,是對法治作出最嚴厲的侮辱及挑戰。聲明說,如果破壞法院的行為持續發生,香港的憲制框架將會處於革滅殆盡的境地,對所有香港市民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聲明也順便提及各區的暴力及縱火行為導致嚴重廣泛的破壞,甚至有市民生命因此而危在旦夕,還提及「破壞私人產業的行為固然完全不能接受」。

端的是慷慨激昂。

然後,大律師公會又沉默了。直到12月9日,太陽再次從西邊出來了。

12月8日傍晚,金鐘高等法院及中環終審法院門口,先後被投擲燃燒彈縱火,法院外的支柱和地面被噴上「法治已死」等塗鴉。

大律師公會次日發聲明對此予以最嚴厲譴責,稱做出破壞法院行為的人,並非真誠的示威者而是罪犯,必須繩之於法,「他們的行為沒有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

端的是慷慨激昂,AGAIN!

 

有傳媒發現,在香港高等法院外疑縱火的「暴徒」,手上戴上與警員同款的記認手帶,令外界不禁質疑縱火「暴徒」的真正身份及動機。(網絡圖片)

 

不過,這次沒有順便批評「各區的暴力及縱火行為」和「破壞私人產業的行為」。這個不AGAIN。

為什麼搞到法院頭上他們會這麼著急呢?

一般而言,人只有在自己的利益被觸動時候才會著急。

半年多時間裡,蒙面豪傑對香港的各種暴力破壞,都不曾觸及大律師們的利益。港鐵停了,和他們沒關係,他們是開私家車上班的,所以他們不著急。交通燈滅了,和他們有關係,但是只要小心駕駛就萬事大吉,所以他們也不著急。事實證明沒了交通燈道路任我行,猶如沒了張屠夫不吃帶毛豬。道路被堵他們的私家車也走不了?那就不走唄,在家上班好啦。

可是,法院是大律師們賴以生存的「家園」,法院完蛋了,大律師們到哪裡打官司掙錢?

但程老漢覺得自己如此揣測實屬以小人之心測量君子之腹部,而且,法院的大樓若真的被毀,香港的訴訟活動不會真的停下來,畢竟香港有很多座法院大樓,這座毀了可以用那座。就算香港的法院大樓全部被毀,被夷為平地,也可以臨時租用任何一間寫字樓、會堂,香港將馬照跑舞照跳官司照打。大律師們的生計根本不成問題。

所以,大律師們兩度為法院大樓拍案而起的原因,一定不會是為了生計。

可是,如果照此猜想,香港的某一兩座法院大樓遭到一點皮毛傷害,恰如立法會毛議員所說的,被破壞的都是些「死物」,根本就不影響香港的法院工作,怎麼又會如大律師公會在11月14日聲明中所說「香港的憲制框架將會處於革滅殆盡的境地」呢?這也沒道理啊。

大律師公會說,「攻擊法院的象徵性尤其嚴重」,攻擊立法會大樓的象徵性不嚴重嗎?攻擊(香港)中聯辦大樓的象徵性不嚴重嗎?損毀和踐踏國旗的象徵性不嚴重嗎?

最近看了真實故事改編的電影《官謊真相》(Official Secrets,內地譯作《官方機密》),瞬間就恍然大悟。

 

電影《官謊真相》講述主角選擇將機密外洩,不惜一身蟻都誓要在強權下爭取公眾知情權。今時今日有多少人仍有這種勇氣與良知?(劇照)

 

2003年,美英以「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藉口,要求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發動對伊拉克的戰爭。但是,「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證據十分薄弱,美英兩國政府就動了歪腦筋。受僱於英國情報機構「英國政府通訊總部」的凱薩琳·岡,看到一份內部文件,顯示美英兩國企圖搜集安理會成員國代表的黑材料,以此要挾他們對美英的戰爭動議投下贊成票。反戰的凱瑟琳一怒之下就這文件洩露給媒體,讓全世界看到美英政府的陰謀。

此舉令美英兩國拋棄操控安理會投票的方案,乾脆繞開安理會直接開戰了。

而凱瑟琳所在的情報機構就嚴厲追查洩密人,一時人人自危。凱瑟琳看不下去,昂然自首,被送上法庭。

她的律師起初都勸她認罪以換取輕判,她卻堅持自己無罪,理由是:自己這麼做是出於公眾利益。結局如何,這裡就不劇透了。

出於「公眾利益」而洩密,雖違法卻無罪。這個理由很耳熟啊!有了,戴耀廷鼓吹的「違法達義」,跟凱瑟琳的理由如出一轍呢!

大律師公會的邏輯應該也是如此這般的吧?

2017年8月間,上訴庭法官加重了對黃之鋒、羅冠聰及周永康等三人的刑罰。判決書批評說,近年社會瀰漫一股歪風,有人以「追求心中理想」又或「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作為藉口,肆意違法,一些「有識之士」更鼓吹「違法達義」,鼓勵他人犯法。

程老漢對「違法達義」不予置評,衹是想問:能不能一視同仁呢?既然都為達義,法院大樓挨那麼點磕磕碰碰就算是為義而奉獻吧。

 

港府因應反修例運動推出《禁蒙面法》,屢生爭議,香港高等法院裁定《禁蒙面法》違反香港《基本法》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曾批評法院判詞,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反駁,足見香港大律師公會一直關注事態發展。(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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