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台灣台北市一名女高中生欠下補習費後,表示願以「玩遊戲」補償,被男大生帶到旅館口交後,遭女高中生母親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無法證明男大性強迫女高中生,決定不予起訴。

 

案情指,一名男大生年初透過網路,認識正準備學測的女高中生,她邀請男生當臨時家教指導功課,但表明沒錢付學費,女高中生聲稱可以「玩遊戲」、「不是18禁虐待那種都可以」,以抵付學費,男大學生決定為女生上兩小時的課後,帶對方到旅館幫他口交,女高中生母親得知後憤而提告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無法證明曹男有強迫女高中生,予以不起訴。

男大生曾要求「拜託再來一次」 女生指不願提告

開庭時,男大學生喊冤表示,當天是女高中生主動約她,只有讓她幫他口交,未違反對方意願,否認性侵犯嫌。

控方調查兩人在即時通訊軟件LINE的對話紀錄,發現無證據證明男方有強迫女高中生跟他發生親密關係,女高中生的下體經檢驗後發現無受傷,加上女高中生表示不願提告,但就抱怨過男大生事後一直要求「拜託再來一次」,因此認定男大生罪嫌不足不作起訴。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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