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成立以來首次主動採取行動,周三(29日)在元朗、屯門及沙田等不同地區,拘捕3男1女學生。

被捕人年齡介乎16至21歲,他們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0條,即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分裂國家罪名,以及21條,即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分裂國家罪名。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周三(29日)表示,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發現有團伙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所謂港獨組織,綱領是建立所謂香港共和國,不設底線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亦有宣言煽動其他人加入行列。

李桂華並指如案件嚴重,警方可採集被捕者的基因樣本。

學生動源周三(29日)透過社交網站表示,前召集人鍾翰林晚上8時許於元朗住所被警方,以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拘捕,警方檢走數袋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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