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決定,向4名去年11月被取消資格的議員,就酬金及工作開支事宜提出和解建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4人有抗辯理由,行管會考慮以往先例處理。

 

梁君彥表示,行管會考慮到以往先例的法律意見及成功追回款項的機會,當中牽涉法律費用及議員的抗辯理由,而作出和解建議,會與有關議員磋商細節。他說是沿用上屆有4名議員被取消資格的方法,以法、理、情去處理,法律意見是一模一樣。

梁君彥強調,議員有抗辯理由,立法會亦有追討的法理依據,行管會討論後,認為沿用上次的原則處理較為穩妥。

去年11月11日,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的議案後,政府宣布,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梁繼昌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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