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就本地與內地,擬訂立安排以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安排的建議(擬議《安排》)推出諮詢文件,邀請包括法律專業界別、商業機構及其他相關團體等公眾人士,於9月24日或之前提交意見。
香港律政司發言人稱,擬議《安排》旨在訂立機制,以在兩地相互認可和執行更多民商事範疇的判決,減少兩地就同一爭議重複提出訴訟的需要,為當事人的權利提供更佳保障。
香港與內地至今訂定五項涉及民商事不同範疇的相互法律協助安排,當中兩項即《選擇法院安排》及《婚姻安排》,是就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判決訂立的安排。
由於《選擇法院安排》及《婚姻安排》各規定特定適用範圍,對兩地因民生和經貿活動的交流合作日趨緊密,所需要的一套全面性相互認可和執行判決機制,兩者均未能充分回應所求。擬議《安排》將提供一個更加全面的法律框架,以相互認可和執行《選擇法院安排》和《婚姻安排》適用範圍以外的民商事判決。
擬議《安排》將訂明適用範圍、認可和執行判決的要求、拒絕理由及相關的程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