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佈《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周三(15日)起施行。《綱要》共6章59條,主要對基本原則、組織指揮、行動類型、行動保障、政治工作等做系統規範,為部隊遂行非戰爭軍事行動提供法規依據。
新華社周一(13日)報道,《綱要》認真總結以往遂行任務實踐經驗,廣泛汲取軍地相關理論成果;《綱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着眼有效防範化解風險挑戰、應對處置突發事件,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世界和平與地區穩定,創新軍事力量運用方式,規範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組織實施,對有效履行新時代軍隊使命任務具重要意義。
「非戰爭軍事行動」通常包括軍事威懾、國際維和、反恐怖活動、反走私、緝毒、戒嚴、防暴平暴、搶險救災、支援國家社會經濟建設等。這一術語最先於上世紀90年代在美軍的作戰綱要等軍事文件出現,隨後也被北約、俄羅斯及日本等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