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將「疫苗通行證」年齡下限由十二歲降至五歲,並分兩階段執行。

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李夏茵表示,近日疫情嚴峻,多宗確診個案涉及孩童,當局降低「疫苗通行證」的適用年齡,涵蓋五至十一歲兒童,同時調整適用於12歲或以上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

首階段由9月30日起,五至十一歲兒童必須要在三個月內接種第一針疫苗,才可以進入表列處所。若已超過三個月,便需要打多一針。第二階段由11月30日起,五至十一歲兒童統一必須接種兩針,才能進入表列處所。

如果五至十一歲兒童曾經確診,則跟從12歲或以上康復人士接種要求;但如果有關康復者已接種一針復必泰疫苗,暫不用打第二針。

12歲或以上第二與第三針寬限期減至五個月

另外,當局亦調整12歲或以上兒童的疫苗接種要求,由9月30日起,他們接種第二針和第三針之間的寬限期,由六個月改為五個月。若過了五個月,便需要打第三針才可以進入表列處所。而由11月30日起,12歲以上兒童必須統一接種三針,才能進入表列處所。

李夏茵說,明白家長擔心兒童沒有智能電話,無法出示疫苗通行證,指兒童與長者一樣可使用紙本記錄,或將接種二維碼圖片儲存在家長的手機中,當作疫苗通行證;家長亦可透過醫健通,同時查閱自己和子女的疫苗通行證,當局會研究增加安心出行程式功能,讓家長可以加入子女的疫苗通行證,詳情稍後公布。

她稱,目前香港有83%小朋友接種一針,接種兩針已經達到七成,換言之只有6.8萬名小朋友從未接種疫苗,呼籲家長盡快帶子女打針。

港已打逾1878萬針  異常報告僅0.04%

她續說,愈來愈多數據證明新冠疫苗安全性、質素和效能,本港使用的科興和復必泰疫苗,在全球均有以億計人口接種,顯示疫苗可安全有效減低感染死亡風險;截止周日本港接種超過1878萬劑疫苗,異常事件報告只佔0.04%,兩款疫苗與流感疫苗和嬰兒兒童接種的疫苗,在異常情況上沒有分別,世界各地逐步將疫苗規管常規化。

港府會在周五(9日)刊憲,只要藥廠有足夠臨床數據,便可為目前緊急使用的疫苗申請註冊。

李夏茵表示,尊重兒童權益,兒童有健康成長及生存權利,但兒童行使權利要靠家長,指兒童染疫死亡個案一個都嫌多,兒童病痛及死亡對家庭是重創,家人内疚的情緒難以舒緩,呼籲家長盡快帶兒童接種疫苗。她又指,兒童上學要每日進行快速測試,相信學校已經有足夠的警覺,認為不需要將疫苗通行證涵蓋學校。


發表回覆

你的電郵地址並不會被公開。 必要欄位標記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