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下午就本地男團 MIRROR紅館演唱會墮屏事故作出簡報,同日採取行動,以「欺詐」及「容許物件從高處墮下」等罪,拘捕工程總承辦商及負責舞台工程公司共五名員工。警方稱事故由多個原因造成,其中總承辦商為誤導康文署以盡快取得演出許可,虛報裝置重量平均四倍,並透露肇事屏幕事發當天早上已發現有問題,但未有人作出補救或跟進。被捕的五人為承辦商藝能工程員工及負責舞台工程的協興隆員工,職位均為公司高級職員,包括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統籌及高級技術員。
西九龍總區刑事部警司鍾雅倫表示,補捕人士包括工程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的業務總監、項目經理,指出他們對舞台有絕對控制權,而承辦舞台工程的「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安裝意外中墮下的LED屏幕及其他裝置。總督察周振才透露有人在完成安裝後,無安排工程師詳細檢查以確保安全運作。而事發當日早上,從場內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有關屏幕升降已出現問題,期間協興隆有人以長梯對有關屏幕有所動作,但之後未將事項紀錄,亦無再派出工程師作檢查。
警方稱造成意外的LED屏幕實際重量為9852磅,但申報只有3600磅,相差2.7倍。
警方稱八組喇叭實際重量為12,240磅,但藝能只稱有1600磅,相差超過七倍。
交真實數據恐趕不及開SHOW
鍾雅倫又稱,藝能公司虛報裝置重量,相差非常大,懷疑是故意而並非「手民之誤」誤導康文署,以盡快取得演出許可。若藝能按實際重量申報,或要再提交數據,甚至重新安排設計紅館天花設計,未必能趕及首天表演前獲得演出許可。
他透露涉事LED屏幕重量9852磅,藝能申報只有3600磅,相差2.7倍,而相差最大的為一個八組喇叭,實際重量為12,240磅、但對方只申報1600磅,相差超過七倍。另一燈光支架重5141磅,藝能只申報1080磅,相差4.8倍;而鐳射燈支架重756磅、申報200磅,相差3.7倍。
鍾雅倫稱案件中共接觸逾70人錄取過100份口供。
承辦商需確保裝置安全
鍾雅倫表示在意外發生至今超過三個月,警方曾與超過70人進行會面,包括當時在場的舞蹈員、保安、控制舞台效果的工程人員等,口供逾100份,「差唔多搵齊」並因涉及多項專業裝置,需要尋求專家協助檢視。
被問到主辦單位責任,鍾雅倫稱警方在事件中主要調查有無人或機構涉及違反刑事及相關法例,形容已「差不多」審視所有證據,並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今日採取拘捕行動,但形容調查工作仍未結束,不排除有更多人或公司被捕。
至於意外中墮下的LED屏幕由內地生產,被問到是否關符質量時,鍾雅倫確認曾向內地公安求助,要求生產商提供資料及協助調查,但警方及律政司都認為,工程承辦商有絕對責任,需要採取措施確保裝置達到一定安全,能安全安裝及使用,故裝置生產地非重點,即承辦商要確保不會有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