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去年7月28日發生嚴重意外,紅館表演期間舞台上大型電視屏幕從高處墮下,造成2名舞蹈員受傷,其中阿Mo(李啟言)情況嚴重,至今仍接受治療。5名涉案人士被拘捕,包括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業務總監、2名項目經理、1名技術統籌,以及承辦商協興隆1名高級技術員,分別涉嫌「欺詐」及「容許物件由高處墮下」被捕。事隔近半年,警方周五(20日)表示,經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控告3人合共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將於下月2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其餘2被捕人獲無條件釋放
3名被告人士,分別為41歲姓吳女子、60歲姓林男子以及48歲姓梁男子。消息指,涉案5人周五(20日)到紅磡警署報到時,該3名被告被警方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詐騙」,他們為MIRROR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的項目經理及技術統籌。警方指,其餘兩名被捕人已無條件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