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周二(10月24日)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對港澳台及海外僑胞等作相應規定,明年1月1日起實施,以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傳承和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港媒報道,特首李家超25日將發布的施政報告中,港府將因應大陸全國常委會正審議的《愛國主義教育法》,設立「愛國主義教育統籌小組」,在香港推行相關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愛國主義教育法》分5章共40條,包括總則、職責任務、實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則。法例規定了愛國主義教育的主要內容,涵蓋思想政治、曆史文化、國家象徵標誌、祖國壯美河山和曆史文化遺產、憲法和法律、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安全和國防、英烈和模範人物事蹟等方面。在規定面向全體公民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的同時,突出學校和家庭對青少年和兒童的教育,並對公職人員、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等不同群體的愛國主義教育,分別作出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