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於 2025-11-20 by Ernest Chiu 香港一名68歲男子涉嫌多次在網上暗示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白票,以及煽動他人引起對政府的憎恨,被警務處國安處拘捕,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 國安處星期二在東區採取執法行動,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