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胡鴻鈞今年1月底,在西九龍高鐵站被海關搜出攜帶100支加熱煙及相關吸食器具,引起輿論嘩然。案件今日( 25日)於九龍城法院提堂,胡鴻均由律師代表出庭應訊並即時承認控罪,除被罰港幣5,000元以外,還需充公所有當時被搜出的證物。
法官指,被告書面陳詞求情稱攜帶的加熱煙數量少,並且是其「幫朋友購買」,長期身處內地的被告誤以為可以正常帶加熱煙過關 。法官考慮到加熱煙在內地購買並不違法,并且被告長期在內地進行演藝工作,而香港法例於修例前並未禁止有關產品,被告未必了解香港法律,故作出三分一的認罪扣減,判罰款5000港元,限三天內繳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