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人士日常出行要依靠導盲犬為他們安全導航,上月尾網上瘋傳有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乘搭港鐵時遭老伯指罵的片段,令人關注使用導盲犬時疑被歧視的情況。香港平等機會委員會過去五年,共接獲七宗涉及視障人士與導盲犬在日常生活遭歧視或不禮貌對待的投訴。平機會推出《導盲犬:實用指南》,增加公眾對導盲犬的認識和接納度。

 

平機會接獲的相關投訴,主要圍繞拒絕提供服務、被拒進入處所,或在求職過程中受歧視。平機會認為即使投訴個案少,但仍不能忽視。新推出的《導盲犬:實用指南》指引中包含給社會各界別尊重導盲犬使用人士的實用要訣,同使用者證明文件的範本,以幫助公眾更好辨識導盲犬使用人士,並列出給不同界別持份者包括交通、餐廳及酒店、處所管理人及僱主的實用資料,以保障導盲犬使用者在各公共領域的權利。

 

從左到右:平機會高級政策、研究及訓練主任馬焯堅,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平機會主席林美秀,導盲犬使用者陳貫霞 (Mikael攝)

 

例如指引提到,「公共領域持份者可在當眼位置張貼告示或貼紙,清楚表明容許導盲犬使用者及其導盲犬進入。」或「餐廳及酒店容許導盲犬使用者把導盲犬暫放在餐桌下,待其取餐完成後再看顧。」當中也有提供圖片,展示導盲犬穿著的背心樣本,方便辨識。

平機會表示,參考過其他司法管轄區對導盲犬的法律保障和香港的相關資訊,諮詢本地導盲犬服務機構、視障人士和機構後製作指南。

 

平機會推出《導盲犬:實用指南》 (Mikael攝)

 

平機會行政總監(營運)朱崇文表示,法律規定平機會扮演的是調停者的角色,目的不是為控告對方。他指,推出指南是希望更多市民和導盲犬使用人士之間做到互諒互讓。

 

現時《殘疾人歧視條例》對導盲犬使用者的保障有限,例如在教育和就業等公共範疇不受保障,朱博士認為在法例保障不足的情況下,指引十分重要。

 

朱崇文表示平機會扮演是調停者的角色,目的不是為控告對方 (Mikael攝)

 

望熱心路人可做到「三不一問」

視障人士陳貫霞目擊不少因使用導盲犬而被歧視的經歷。她憶起自己曾攜導盲犬Happy搭的士,上車後,司機卻因陳女士未有配戴眼鏡而拒絕相信對方為視障人士,更惡言相向。陳女士稱,「一般人有偏見,認為視障人士就是戴黑眼鏡、呆呆的沒有表情,頭也不怎樣動,這是一種固定偏見。」

 

導盲犬使用者陳貫霞女士與導盲犬Happy

 

不過她認為目前情況已比過去改善不少,很多市民見到她等車時,會擔心她無法認路而主動前來提供幫助。對於不時有人順道向Happy加以撫摸「抽水」,陳女士表示理解,但同時希望公眾能對導盲犬遵守「三不一問」,即不呼叫、不撫摸、不餵食,同適當時主動詢問視障人士是否需協助。

 

導盲犬Happy

 

《殘疾歧視條例》規定,拒絕容許或在提供進入處所的方式上歧視殘疾人士,即可能構成違反法例。朱崇文提醒,任何人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進入的場所,或拒絕提供服務或設施,可被視為違反《殘疾歧視條例》。

《導盲犬:實用指南》可於平機會官網下載和瀏覽。平機會主管(政策、研究及培訓)徐妤婷表示指引只是其中一環,其後也會舉辦更多講座進行宣傳教育。

 

市民可前往平機會官網下載和瀏覽《導盲犬:實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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