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刑事法院的法官早前向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前國防部長加蘭特並哈馬斯軍事指揮官迪夫發出通緝令,指證據顯示他們在哈馬斯突襲以色列及以色列其後反擊加沙的武裝衝突期間,犯下戰爭罪行及違反人道罪;以哈雙方均否認指控。美國及以色列均反對國際刑事法庭此決定,但西歐多國則表示尊重國際刑事法院的做法。通緝令能否執行還視乎各國的態度,無論如何,這將進一步縮減以色列的外交活動空間,但料卻有助鞏固內塔利亞胡在國內的支持度及權力。
以色列總理內塔利亞胡
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
哈馬斯領導人迪夫
 
國際刑事法院發表聲明,指有證據證實內塔利亞胡、加蘭特、迪夫及另外兩名證實已故的哈馬斯領袖,犯下戰爭罪行及違反人道罪。控罪指三名被通緝的哈馬斯領袖在去年十月突襲擊以色列南部期間,需就哈馬斯殺死1200人並擄走251人作人質,而迪夫被指需對哈馬斯在當中犯下的殺人、虐待、性暴行、據人為質等罪行,並哈馬斯針對以色列平民的一系列及有系統襲擊負上刑責。雖然以色列相信迪夫已死於空襲,但發出通緝令的法庭表示其無權裁定迪夫是否仍生還,故繼續向其發出通緝令。
國際刑事法庭ICC向內塔尼亞胡,加蘭特及哈馬斯領導人迪夫

以色列其後於加沙反擊加的行動中,則造成最少44000人被殺。國際刑事法院指他們有證據證實內塔利亞胡及加蘭特,犯下包括以製造饑荒作為戰爭的手段,以及其他包括殺人等反人道罪行。

事實上,國際刑事法院有權對任何在其締約國領土犯下大屠殺、戰爭罪行及違反人道罪的個人、政府及組織提出檢控。雖然以色列非ICC的成員國,但因為巴勒斯坦為ICC成員國,因此ICC不顧以色列反對,於2021年裁定ICC可針對以色列在西岸佔領區、東耶路撒冷及加沙的行動作出司法仲裁。

美國及以色列兩個非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則先後對國際刑事法院此舉提出反對及作出譴責。內塔利亞胡譴責國際刑事法院向他及加蘭特發通緝令的這天是「人類史上黑暗日」,而國際刑事法院則變成「人類的敵人」,國際刑事法院這個「反猶太」的舉動只有一個目的,就是阻嚇他及以色列,行使對敵人作出自衛的權利。加蘭特則批評國際刑事法院將以色列政府及哈馬斯的殺人領袖相提並論,即將殺死嬰孩,強姦婦女及強行擄走老姖長等罪行合法化。內塔尼亞胡的辦公室更直批國際刑事法院為偏袒及帶歧視性的政府機構。

至於以色列人對國際刑事法院今次的決定雖然並不感到意外,但卻認為以色列為存亡而戰的同時,國際刑事法院卻要求拘捕以色列的總理及幕僚長,乃是純綷的反猶太並衝著以色列而來,否認以色列有自衛的權利。

哈馬斯雖然無直接回應針對迪夫的通緝令,但歡迎國際刑事法院針對內塔利亞胡及加蘭特的通緝令,他們指國際刑事法院此舉立下一個重要的先例,並就長期以來,針對巴勒斯坦人的不公平起撥亂反正之效。另外他們更呼籲全球其他國家共同合作,將這兩名錫安戰爭罪犯帶上法庭,以結束針對加沙平民的大屠殺罪行。

至於管治部分西岸地區的巴勒斯坦自治政府則指,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代表著各方對國際法及其相應國際機構的希望及信心,並促請各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停止與內塔利亞胡及加蘭特接觸。

加沙的巴勒斯坦人則希望通緝令能切實執行,最終能令內塔利亞人及其他以色列軍官,就他們對巴勒斯坦人民所造成的傷害受到法律的制裁。

今次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是首次有一個現代的民主西方國家領袖,遭一個國際性的司法機構控以戰爭罪行及違反人道罪,對全球的司法格局可謂投下一顆震撼蛋。

歐盟及包括加拿大等多個西歐及中東國家則表示會尊重國際刑事法院的決定。

對於內塔利亞胡及加蘭特來說,國際刑事法院的通緝令不會立時令他們面臨拘捕及檢控,但在技術層面來說,只要他們踏足任何一個國際刑事法院成員國,該成員員便有責任將他們拘捕,並帶到海牙的法庭接受審訊,但是否切實執行這項通緝令,則取決於個別成員國對此通緝令的取態及其他考慮因素。但無可否認,通緝令將使內塔利亞胡及加蘭特的出國受到限制,令他們的外交活動範圍及空間進一步收窄。

但在國內,因不少以色列人認為法庭今次通緝令是不公平及反猶太,在這種氛圍下,預料反會增加內塔利亞胡在國內的支持度,甚至反對內塔尼亞胡的人都不敢輕言妄動,令內塔利亞胡國內的地位更為鞏固;但長遠來說,隨著戰爭繼續,針對內塔利亞胡及加蘭特的指控只會不斷累積,或令他們在國際社會中,成為不受歡迎人物,難以獲取國際對他們針對哈馬斯軍事行動的支持。

(來源:英國廣播公司/衛報/半島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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