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釜山航空一架原定飛往中國香港的客機上月底在釜山金海國際機場起火,事件起因疑與放置於李架上的流動充電器或電子產品有關,觸發韓國七間航空公司陸續針對攜帶性電池作出新規定,其中釜山航空宣布,禁止乘客將流動充電器放在機艙行李架上。
釜山航空新規例下,乘客仍可以隨身攜帶流動充電器,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任何因移動電源過熱引起的煙霧或險情。規定於本周五(7日)開始在部分航線上實施,再擴大到所有航線的航班。
綜合英國路透社、新加坡Mothership網站等媒體2月5日報道,韓國釜山航空客機BX391號航班1月28日從釜山金海國際機場前往中國香港,準備起飛時發生火災,火勢從飛機尾部很快蔓延至整個機體,機上包括乘客和機組人員在內的176人全部通過飛機充氣滑梯緊急疏散。疏散過程中,7人吸入煙霧。事故初步調查結果疑為飛機客艙內乘客攜帶的行李起火。

釜山航空公司表示,自BX391號航班發生火災事故後,已加強機組人員消防培訓並增加機上防火、滅火設備,以應對類似情況的發生。
媒體報道,大多數航空公司已將鋰電池列為危險品並禁止托運,但沒有禁止將其放入隨身行李後進入客艙,釜山航空客機BX391號航班火災事件後,一些航空公司開始要求乘客隨身攜帶鋰電池和移動充電寶,而不是放在頭頂的行李架上。
報道提到,近年飛機乘客攜帶的鋰電池或充電寶起火事件越來越多。一架載有100名乘客的飛機上,可能有超過300塊鋰電池,包括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手機、移動電源、相機、電子手錶、電動牙刷和電子閱讀器等設備。此外,電子煙、便攜式醫療設備等也含有鋰電池。
美國聯邦航空管理局(FAA)數據顯示,自2015年以來,美國航班上平均每周發生兩次由鋰電池引起的火災。自2006年以來,美國已確認因鋰電池冒煙、過熱、引發航班起火事件達504宗,其中來自可充電電池組206宗,與電子煙有關的104宗,與手機有關的68宗。
(原文連結:觀察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