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內地遊客訪港期間,到模型店購買模型槍後,無遮掩情況下攜帶兩支仿製槍,由尖沙咀港鐵站上車引起乘客不安,經追查後被香港警方拘捕。

警方指日前接獲市民報案,指早上6時40分目擊一名男子在尖沙咀港鐵站內,持疑似步槍及手槍,步行前往車站內往荃灣方向的列車月台。警方接報後高度重視,翻查油尖警區大量閉路電視影片,相信涉案男子搭至佐敦站下車,並往上海街方向逃去。

重案組探員經調查後,透過警方的閉路電視鎖定涉案男子路線,於佐敦吳松街一帶拘捕該名36歲中國籍無業男遊客。他其後被押解至所下塌的賓館搜查,檢獲被捕人事發攜帶的兩支仿製槍械、彈匣、加壓氣和膠彈珠。被捕人涉嫌「管有仿製槍械」,正被扣留調查,警方亦會將涉案的仿製槍械送往檢驗,以確定是否符合相關法例。

 

 

五一黃金周長假期間,網上流傳有人於內地遊客打卡熱點的舊油麻地警署外,持懷疑仿製槍械模仿警員拍照留念,引來香港網民憂慮及討論,認為使用(玩具)槍會製造恐慌,一般市民難分真假,容易讓不法分子犯案。

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列明,管有仿製火器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囚兩年。另外根據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第4條,任何人管有違禁物品或武器,包括鐵蓮花或伸縮棍等武器,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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