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政府正研究建立高層公務員責任制 ,加強部門首長及高級公務員的領導角色,提升管治效能。

 

 

李家超指出,現行公務員任命制度與政治委任官員不同,但仍需設立責任機制,以應對重複性及嚴重問題 ,確保日常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執行。

 

他強調,政府現有機制評核公務員表現,懲罰方法包括凍結薪酬等。李家超希望新制度能與現行機制融合,具體細節將由政務司司長負責制定。他回顧過去三年政府的運作,認為在應對重大事件時,政府文化已經有所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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