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計劃修訂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準則。透過「高才通」等各項人才入境計劃來港人士的未成年子女,如要以受養人身分享有「本地生」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必須在申請前已居港兩年。新修訂實施前設有過渡安排,申請2027/28學年入讀相關學位的居港規定設為一年,2028/29學年起才實行兩年的居港規定。
當局稱,相信受影響人士有合理時間自行作出規劃,並讓大學聯招處和各院校有足夠時間作相應安排。政府表明,相關修訂可以釐清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和資助申請資格,確保公帑用得其所,並已考慮海外做法和香港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