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在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優化「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倘購入非住宅物業,可算入額由1,000萬港元提升至1,500萬港元,物業成交價則仍不受限制;如購買住宅物業,可算入額維持1,000萬港元,但可算入的住宅物業投資會放寬,成交價門檻由5,000萬港元下調至3,000萬港元。
現時計劃要求申請人在港投資不少於3,000萬港元,其中房地產投資額(無論是住宅或非住宅)現最多只算入1,000萬港元。
戴德梁行執行董事及香港資本市場部主管高偉雄回應施政報告,支持放寬「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中有關買賣住宅及非住宅物業計入投資額的限制,相信相關調整不僅能夠吸引更多投資者來港,亦有助帶動高端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市場流轉,為資本市場注入新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