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宣布根據《港區國安法》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 新華社報道,根據港區國安法規定,國務院任命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鄭雁雄出任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李江舟、 孫青野出任公署副署長。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則任命劉賜蕙女士為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擔任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港區國安委由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擔任主席,成員包括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海關關長鄧以海和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陳國基。陳國基會同時兼任港區國安委秘書長。

 

新任香港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劉賜蕙在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監誓下宣誓就任。

 

港府亦宣布,香港特區律政司就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而設立的專門檢控科正式成立。首批檢控官已獲港區國安委同意任命;至於檢控科的負責人,會稍後作任命。

行政長官徵詢港區國安委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後,從現任裁判官中指定六名裁判官為指定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林鄭月娥發聲明,表示歡迎國務院作出有關港區維護國安的人員任命。特區政府將與港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安公署通力合作,各司其職,竭盡所能執行《港區國安法》,履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港區國安委將於稍後召開首次會議。

 

根據《港區國安法》,由特區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港區國安委,負責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主要責任,並受中央人民政府監督和問責。港區國安委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港區國安委履行職責的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列席港區國安委會議。

至於中央在香港特區設立的國安公署,職責為分析研判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並按《港區國安法》在特定情形下,依法辦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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