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偷越邊境的「12港人偷渡案」,28日下午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其中被告鄧棨然、喬映瑜兩人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八人被控偷越邊境罪,10人當庭表示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法庭宣布案件擇期宣判。至於另外兩名未成年被告將擇日於檢察院閉門聽證。
公訴機關指控,鄧棨然、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2020年8月23日淩晨,鄧棨然、喬映瑜分別聯系鄭子豪等八人及廖某某、黃某某(均另案處理)在香港西貢布袋澳會合,共同乘船偷渡,在途經廣東省管轄海域時,被海警部門查獲。
法庭聽取10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涉嫌偷越邊境犯罪的辯護意見,並聽取公訴人和辯護人的控辯意見。鄧棨然、喬映瑜等10人當庭表示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部分香港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被告人親屬旁聽了庭審。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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