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醫院兩名醫生涉醫療失誤,致女病人鄧桂思要兩次換肝,最終死亡。警方今日凌晨發稿稱,本周一(9日)控告45歲及50歲男子各一項誤殺罪,案件下周一(16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被控男子為至今仍於聯合醫院診症的涉事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今早(11日)於商台節目表示,類似事件在公營醫療系統內相當罕見。
患腎病及乙型肝炎的女病人鄧桂思,約6年前在聯合醫院被兩名醫生「漏開藥」,導致出現急性肝衰竭,需兩度換肝,最終仍不治,本來排期2月27日展開死因研訊的前夕,兩名主診醫生被落案控以誤殺罪。
警方表示,2017年1月至2月期間一名44歲女子在觀塘區一醫院接受該兩名男子診治後出現急性肝衰竭,病人其後被轉送到西區一醫院接受治療及進行數次手術,同年8月26日死亡。經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後,西區警區重案組人員本周一拘捕上述兩名男子,涉嫌與2017年8月26日在西區一醫院發生的死亡事件有關。
「知悉失誤有可能致人死亡」足以定罪
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今早(11日)於商台節目表示,據以往法庭案例,只要涉事醫生知悉某個失誤可能導致死亡,而最終確實出現相關失誤致死,誤殺的指控都可以成立。
林志釉同時指,事件引伸到另一個值得探討的現象,是會否進一步加重公營醫療的壓力,因為公院醫生一日少說要看數十名病人,與病人相處的時間只有很短,但就要做足所有醫學判斷,而據其在醫委會工作的經驗,一宗醫療失當的案件,涉及的文件少說也有數以千張。由於公立醫院本身已大排長龍,他指醫管局需深入探討如何平衡醫療服務質素。
公院醫生或倡病人轉看私家
林坦言不排除案件會導致公院醫生日後工作時「畏首畏尾」,「有呢個風險,如果有刑事責任嘅話,有啲個案嘅保障性療程,可能(醫生)就會有少做少錯(的想法)。」尤其公立醫院醫生無論工作方式如何,收入都不會改變,在可能要付刑責的前題下,作風會變得保守,例如一旦發現有潛在風險,隨時會建議病人轉看私家醫生。
患慢性腎病和乙型肝炎的鄧桂思,2017年1月到聯合醫院覆診,獲醫生處方高劑量類固醇藥物,惟未察覺她為乙肝帶菌者,未獲處方抗病毒藥下,引發急性肝衰竭,需兩度換肝,惜同年8月不治。直至鄧桂思事後肝功能轉差,轉至瑪麗醫院後,聯合醫院翻查紀錄揭發醫生開漏藥,但未有主動通知家屬,並事隔逾一個月後才公布。
醫委會事後曾就事件召開聆訊,2021年9月裁定涉事醫生林治崑及陳小劍一項專業失當罪成,林治崑被判處除牌5個月,緩刑36個月,陳小劍則被判處除牌3個月,緩刑18個月,二人據悉仍於聯合醫院診症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