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間公立醫院早前先後發生包括塌下儀器及天花混礙土等事故,醫院管理局事後組成醫療儀器及設施保養維修事宜委員會。委員會周三(7日)公布報告,建議各醫院設安全委員會,並就擴大醫學工程人員編制等提出23點建議,加強對病人和員工的保障。至於聯合醫院早前發生塌手術燈事故,醫管局稱報告顯示承辦商在維修過程中不符合標準,會按照合約條款,追究承辦商的法律責任。
委員會經實地考察七間醫院和召開九次會議後總結指出,觀察到醫管局建築物設施老舊 ,局方300棟建築物中,超過一半樓齡超過30年,而且服務需求增加,令醫療儀器和設施長期維持極高使用量。
委員會建議,醫學工程人員應按醫療儀器風險級別,在場監督承辦商保養維修工作;擴大醫學工程人員編制,並制定程序,檢查監督承辦商工作;採購新醫院的醫療儀器以及主要保養維修合約,應由醫管局總辦事處集中處理;又建議建立系統核實承辦商儀器保養維修人員身份,亦需要求承辦商定期進行自我評估;同時需要加強醫療儀器保養維修人員的培訓。

聯院塌手術燈 按合約追究承辦商責任
委員會說,醫管局可以按樓齡、使用量、結構和剝落紀錄風險狀況等,為樓宇訂立相關保養計劃;利用資訊科技全面記錄樓宇檢驗和維修情況,以科學分析針對漏水或滲水的根本原因;又建議擴大聯網人手,達致由內部員工負責樓宇狀況勘察和樓宇安全檢驗進行直接聯控。委員會又建議,提升醫管局機構傳訊部就事故對外公布的角色,為醫療儀器各設施事故制定內部通報機制和對外公布原則。
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稱,將會積極跟進委員會建議,當局轄下各間醫院將會成立醫院安全委員會,加強監督醫院的安全事宜,提升病人和員工的安全;又指,早前聯合醫院出現的手術燈塌下事故,獨立專家和原廠提交的報告均顯示,維修過程不符合標準,局方會按照合約條款,追究承辦商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