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島核災已過去12年,惟核電站問題仍未解決。東京電力公司6月5日發表報告,指5月在核電站附近水域捕獲的魚體內輻射超標180倍。與此同時,東京電力公司周一(5日)開始,已於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水排海隧道中注入海水,準備稀釋稍後排出太平洋的核廢水。根據日本政府計劃,最遲夏季開始,會將經處理稀釋的核污水排出太平洋,估計持續幾十年。香港環境及生態局長謝展寰批評,日本政府無視國際社會關注,「一意孤行強推福島核廢水排海」,質疑日方違背國際法義務,危害海洋環境和公眾健康,認為「絕非負責任國家行為」。他指,一旦日方啟動排放廢水,政府必定採取嚴厲措施,限制可能受影響的日本食品進口,保障香港食物安全及市民健康,強調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政府絕不妥協。
謝展寰於《大公報》撰文,指東京電力公司上月在福島海灣內捕捉的一條魚,其體內放射性元素「銫」的含量超標180倍,反映福島核電站廢水對食物安全造成的風險「絕不是學術討論,而是真實存在的嚴重問題」。謝展寰表示,環境局已多次就排核廢水一事,經外交部駐港公署向日方表達極度關注,亦表明國際社會未有共識前,日本不應單方面將福島核電站廢水排放至海洋,以免對環境造成不可逆轉的影響。他指出,若日本政府對經處理的核廢水安全有信心,理應利用廢水在國內使用,例如灌溉等。
謝亦表示,環境局已經與食環署食安中心、漁護署等相關部門成立跨部門專責小組,作出準備,當日方啟動排放廢水,港府便可即時採取措施,禁止福島一帶沿岸最高風險縣份的水產品的進口,以及對其他有風險縣份水產品的進口實施嚴厲管制。
不過,他指香港與日本距離甚遠,估計香港一帶水域受核廢水直接影響的風險不大,但若因廢水排放導致市民對水產需求大減,嚴重影響漁民生計和持續運作,甚至需要轉型,港府可透過現有的貸款計劃及「漁業持續發展基金」為本地漁民提供財政支援。
《共同社》早前報道,今次於福島海灣內捕捉的一條魚,其體內放射性元素「銫」的含量超標180倍,超過日本《食品衞生法》所規定標準的180倍。捕獲位置靠近福島第一核電廠、已廢棄的發電機組防波堤內,當局將於海灣內設防護網,防止受污染魚類游出港灣。
當局相信該條魚曾接觸較高輻射濃度的水。為不讓民眾不小心吃到這些魚,東京電力公司表示,將會設置多個防護網,防止這些魚類游出港灣。
福島第一核電廠2011年311大地震遭受海嘯侵襲後發生核子事故,持續注水冷卻反應爐內熔融核燃料棒時產生的污染水等,透過淨化裝置去除氚以外多數輻射物質剩下的水,就稱為「核廢水」(含氚廢水,即ALPS處理水)。
有關排放計劃遭到漁民以及中韓政府猛烈抨擊。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主任、國際原子能機構中國理事張克儉,早前在奧地利維也納出席國際原子能機構6月理事會,嚴厲抨擊日本排放福島核污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