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一姐」薛影儀(阿儀)去年九月因沒有佩戴口罩被街坊追住拍片「狙擊」,阿儀不勝其煩,多次起飛腳踢向街坊,相關片段在網上廣泛流傳。她早前承認普通襲擊及違反「口罩令」兩罪,被判即時入獄兩周及罰款5000港元。阿儀周五(7日)早於高等法院上訴普通襲擊罪刑罰,法官李運騰看過事主拍攝的事發片段後,發現事主不停追着阿儀拍攝,期間更講粗口及指阿儀肥,裁定阿儀上訴得直,改判監禁兩周緩刑18個月。
上訴聆訊時播放案發片段,薛影儀代表律師指,原審裁判官蘇文隆沒有觀看片段,指片前兩人已起爭執,而事主稱「我話過我撞到你實影你㗎,日日喺屋企等你」。代表律師續指期間事主不止一次粗言辱罵,更人身攻擊薛影儀身形肥胖。李官形容事主「追咗九條街,一路追一路鬧」,不止責罵薛影儀亦侮辱她的身形,質疑事主的反應不合比例。
控方拍,薛影儀當時無意戴口罩,李官則認為事主可報警,又指若事主可「好聲好氣」,事件便可解決。李官對原審裁判官蘇文隆沒有觀看片段表示遺憾,否則判斷案件嚴重性或有不同,決定改判薛影儀緩刑,擇日公布書面理由。